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日期:2024-0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科发传播字〔2015〕7 号)等文件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23年,规范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依照党和国家相关法规、文件,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包括工作体系、工作责任、工作模式、工作平台、工作流程等。

    (一)根据院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公开”频道建设规范,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保障中心信息工作体系建设。

    (二)利用中心ARP网上办公平台,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三)编撰《年鉴2022》,发到各部门、各研究组,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四)及时、准确维护中心网站信息,丰富网页内容,将其建设成为更加高效的信息发布与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在中心网站显著位置设立“信息公开”频道,公布信息公开规定,集中呈现主动公开信息,并提供信息公开在线申请界面。

    (五)结合中心继续教育工作,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中心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共833条,其中“头条新闻”132篇、“科研进展”43条、“国际合作交流”9条、“院地合作交流”10条、“综合新闻”143条、“媒体扫描”12条、“学术讲座”83条、 “科学普及”27条、“党群园地”148条、“教育动态”22条、“通知公告”150条、“招聘” 37条,“招生”17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中心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方面,基本依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内容方面有所增加,但是面对公众的关注和要求,还需要进一步充实丰富。信息公开的频率、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024年,中心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优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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