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科院学习传达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来源:中国科学院网站
    10月19日上午,中国科学院召开京区党员领导干部会议,学习传达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白春礼,副院长、党组成员詹文龙分别传达了十七届六中全会有关精神,白春礼代表院党组就中科院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提出了要求,党组副书记方新主持会议。在京的院领导、副部级以上老领导,京区单位党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院机关处长及以上干部、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出席会议。
    白春礼强调,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和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充分认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对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满足人民个性化和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进一步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重要方针和重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刻认识科学技术的生产力和文化双重属性,以及对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支撑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明确中科院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的光荣使命和历史责任。要求中科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领会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利用科技手段支撑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落实到科技创新活动部署和组织实施中。
    白春礼强调,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和《决定》,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人、引导人、激励人,秉承中科院“科学民主、爱国奉献”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创新科技、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科技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科技发展观,弘扬“追求真理、勇攀高峰,服务国家、造福人民,自强不息、艰苦奋斗,淡薄名利、团结协作,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科学院精神,建立和完善国家科研机构现代院所制度,建设并不断丰富发展具有时代特征的创新文化,构建充满活力、包容兼蓄、和谐有序、开放互动的创新生态系统,使之成为持续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白春礼强调,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文化科技创新是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保证,具有基础性、综合性、多学科交叉的特点。中科院要面向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战略需求,大力加强文化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充分发挥多学科综合优势、长期的研究积累和丰富的智力资源,加强原始科学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与系统集成创新,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研究积累、关键科技支撑和系统解决方案。
    白春礼强调,中科院拥有我国最优质的科技出版品牌和科技期刊资源,代表了我国科技出版和期刊的最高水平,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服务科技发展的根本宗旨,遵循市场规律、科技规律、出版规律,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科技出版“航母”,提升科技期刊学术质量和社会影响。
    白春礼强调,科学传播是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的必要基础,是中科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体现。中科院要成为科学知识的重要传播者、科学方法的典型示范者、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的积极倡导者,加强院部与学部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研究所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院士群体的知识资源,发挥全院科技资源的特色和优势,加强科学传播体系建设,在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中发挥重要作用。
    白春礼最后号召全院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决定》,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
    2011-10-26
  •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2011年10月18日22:33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1年10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63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七大代表中部分基层文化工作者和从事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李长春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制定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着力稳物价、调结构、保民生、促和谐,推动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打下了坚实基础。
    全会研究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认为总结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研究部署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对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会指出,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又是中国先进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和发展者。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运用文化引领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以思想文化新觉醒、理论创造新成果、文化建设新成就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向前发展,文化工作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全会指出,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始终把文化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重要战略地位,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同发展,推动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我国文化改革发展,显著提高了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显著增强了国家文化软实力,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
    全会指出,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任务更加艰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要求更加紧迫。当代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既要让人民过上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又要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我们必须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自觉把文化繁荣发展作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基本要求,进一步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有力舆论支持、良好文化条件。
    全会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全会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就是要着力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不断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的新局面,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全会按照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提出了到二0二0年文化改革发展奋斗目标,号召全党全国为实现这个目标共同努力,不断提高文化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打下坚实基础。
    全会对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作出了部署,强调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宏大文化人才队伍、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全会提出,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必须全面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立足发展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激发文化创作生产活力,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要坚持正确创作方向,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推出更多优秀文艺作品,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全会提出,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
    全会提出,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扩大文化消费。
    全会提出,文化引领时代风气之先,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为文化繁荣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要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完善政策保障机制,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
    全会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思想,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文化人才队伍。要造就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
    全会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要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发挥文化战线全体共产党员在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发挥人民群众文化创造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文化创造的良好氛围,让蕴藏于人民中的文化创造活力得到充分发挥。
    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科学判断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防范各种潜在风险,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党的十八大于2012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全会号召,全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满怀信心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进行文化创造,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2011-10-26
  • 中国科学院党组传达2011年夏季扩大会议精神
    文章来源: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党组办) 发布时间:2011-08-16
    8月15日,中国科学院召开2011年夏季党组扩大会议精神传达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方新主持,院长、党组书记白春礼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2011年夏季扩大会议是中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以来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入实施“创新2020”,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认清发展环境、明确发展战略,凝练创新目标、确定重大产出和重要方向,将对中科院未来发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白春礼在讲话中深入分析了新时期新阶段中科院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深刻剖析了制约中科院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认真研究院内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晰了中科院战略定位,提出了“民主办院、开放兴院、人才强院”的发展战略,明确了下一步发展思路和改革创新的着力点与突破口,并对近期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白春礼强调,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今年3月以来,中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中科院提出的新要求、赋予的新任务,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刘延东国务委员在中科院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创新2020”这一中心任务,齐心协力谋发展,一心一意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一是践行民主办院理念,通过拜访老领导、老专家,到一线调研,设立“院长信箱”等形式广纳贤言、集思广益;二是践行开放兴院理念,加强与部门沟通会商,加强与地方合作、与大学合作,共同发展;三是践行人才强院理念,加快创新队伍建设;四是简化程序,加快推进择优启动工作;五是创新管理,着力实施重大改革发展举措。
    白春礼指出,要清醒认识发展环境,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科技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与经济社会发展加速融合,推动产业结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科技创新成为国际经济与产业竞争的核心与关键,成为应对危机、开辟发展新途径的有力工具。各国纷纷调整战略,抢占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当前,随着我国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日益显现,实现我国经济、产业和科技由大转强的历史性跨越,必须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协调、绿色智能、普惠健康、持续发展之路。
    白春礼说,中科院现正处于各项事业发展比较好的时期之一,但要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国家的新要求、人民的新期待相比,与国家创新体系其他单元的新发展相比,与国际同类科研机构的新突破相比,与应对新科技革命的新挑战相比,中科院仍然存在一些制约跨越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必须进一步树立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增强改革创新的紧迫感、责任感,坚持走“有特色、高水平”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更加注重发展理念的转变,更加注重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更加注重管理体制机制的完善,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国家队“火车头”作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持。
    白春礼强调,必须恪守中科院定位,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中科院要始终成为代表我国科技最高水平的“国家队”,引领我国科技创新跨越的“火车头”,培育我国科技骨干人才的“大学校”,推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先行者”,促进我国实现科学发展的“思想库”。实现中科院战略定位,必须坚持新时期办院方针,全面实施“民主办院、开放兴院、人才强院”的发展战略。要坚持适应需求和引导变革的统一、自主创新与全球竞争的统一、学术自由和社会责任的统一,辩证处理好继承传统与创新理念的关系,前瞻思考与务实推进的关系、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的关系、集中投入与分散部署的关系、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关系。
    白春礼要求,要凝练目标、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创新2020”的组织实施。牢牢抓住对国家发展具有全局和长远影响的关键领域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科技问题,紧紧把握可能发生革命性变革的重要基础和前沿方向,集中力量,抓大育小,组织跨所、跨学科优势力量致力于重大突破;优化布局,着眼未来长远和持续发展,巩固和加强已有优势,培育未来新的生长点和竞争优势,避免低水平重复和同质化竞争。
    白春礼强调,要实施好研究所“一三五”规划。研究所的“一三五”,是“三个着力突破”在所层面的具体化,是中科院科技创新的战略重点,是中科院发挥建制化优势的重要抓手,将为中科院提升核心竞争力、强化不可替代性、做出“三性”贡献奠定重要基础。研究所要紧密围绕“一三五”,优化科技布局,创新科研活动组织模式,改革调整资源配置、科技评价等。院将把研究所凝练提出的“一三五”目标作为研究所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和对研究所进行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院层面也在认真研究和分析研究所“一三五”的基础上,紧紧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凝练提出了院层面未来5年若干重大产出和重要方向。根据院层面各领域的重大产出目标和重要方向,院将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十二五”规划,组织实施好已立项的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力争预研的A类先导专项尽早正式立项,加快策划一批新的先导专项。进一步凝练有明确产出目标的重大任务,向国家提出若干重大科技专项的建议。结合国家和中科院“十二五”规划、“创新2020”科技战略重点、院所重大突破和重要方向,组织和推动研究所和专家积极建议和承担国家各类重大科技任务。
    白春礼指出,必须构建充满活力、包容兼蓄、和谐有序、开放互动的创新生态系统。建设中科院的创新生态系统,必须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夯实人才和条件基础,推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推进科技与教育紧密结合,巩固深化国际合作,加强党建和创新文化建设,加强廉政和工作作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使广大科技人员“更加自由地讨论、更加专心地研究、更加自主地探索、更加自觉地合作创新”。
    会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相关工作计划,全面实施“民主办院、开放兴院、人才强院”战略,深入推进“创新2020”,努力发挥中科院科技“火车头”作用,为实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科院在京的党组成员、院领导,院老领导,京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各民主党派负责人、院机关处长及以上干部以及院机关离退休支部书记等参加了主会场会议,京外分院、研究所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在29个分会场参加会议。
    2011-08-16
  • 中国青年报:中科院成立“青年创新促进会”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雷宇 发布时间:2011-06-21
    近日,中国科学院宣布成立“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中科院340名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成为首批会员。
    “青年促进会”旨在全面提升中科院35岁以下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能力、领导能力和交流合作能力,培养具有较高思想品德、善于把握科技前沿、能够带领团队进行自主创新的新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
    据介绍,会员入会后每年将获10万元专项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学术交流、科研活动、培训与个人补贴等方面。
    “青年智则国智,青年强则国强,青年人才决定未来”,中国科学院院长白春礼表示,中科院将把握青年人才成长规律,了解青年人才发展需求,不拘一格选用青年人才。
    (原载于《中国青年报》2011年06月21日第03版)
    2011-06-23
  • 科学时报:白春礼强调:联合内外智力 共克科技难题
    文章来源:科学时报 祝魏玮  2011年06月10日A1版
    6月9日,2011年中国科学院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和外籍青年科学家工作交流研讨会在京举行。这些外籍专家对中科院的院情考察活动也是本次交流活动的内容之一。来自不同国家、不同领域的70多位外国科学家参加本次活动。
    中国科学院院长白春礼出席了活动开幕式并发表讲话。他代表中国科学院,诚挚邀请更多的外国科学家,加入中国科学院创新研究队伍,与中国科学家一道攻克世界重大科学与技术难题。
    记者在研讨会现场了解到,外籍专家对中国科学院正在组织实施的“创新2020”计划普遍表示赞赏和支持。
    白春礼在讲话中指出,未来十年,中科院担负重要使命,将重点突破带动技术革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前沿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改善民生以及生态和环境保护等重大公益性科技问题,突破增强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和公共安全的战略高技术问题,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重要的知识基础和科技支撑。
    中国科学院正策划一批战略性科技先导专项,组建一批基础前沿、重大公益和高技术方面的研发中心,形成若干区域创新群体。白春礼表示,实现这项宏伟的计划,需要大批高水平中外科学家的共同努力。
    白春礼在讲话中强调,中国科学院历来重视国际科技合作,重视发挥外国科学家的作用。自中国科学院成立以来,许多外国科学家通过不同的形式,为中国科学院的发展作出过贡献。近些年来,特别是中科院实施知识创新工程后,越来越多的外国科学家来到中国科学院,参与中国的科研创新活动,积极传播国外先进科学思想和管理理念,为中国科学院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推动中国科学院与国外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的合作,为中国科学院的发展持续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此,中国科学院不会忘记。中国科学院将进一步营造学术氛围浓厚、交流环境宽松、注重合作实效的国际合作环境,持续深化合作内容,不断创新合作形式,显著提升中科院的国际化水平,促进其国际科技竞争力的提升。
    在讲话中,白春礼还要求中科院机关加强与相关部委的广泛联系,逐步解决中科院在国际合作和交流中遇到的相关政策问题。他还要求中科院院属各研究所的领导、各位中方合作伙伴,多为外国科学家考虑,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尽可能帮助他们克服困难。
    据了解,中国科学院于2009年设立“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计划”和“外籍青年科学家计划”。前一项计划旨在通过吸引外国优秀高级研究人员参与中科院研究项目,加强中科院与国外国立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研究人员的合作,提升中科院科技创新能力。而后一项计划则是通过吸引优秀外籍青年科学家到中科院研究所进行一定期限的合作研究工作,促进中科院学术交流、国际合作和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以来,已有477位资深外国科学家和179位外籍青年学者经过严格的评审遴选,分别获准纳入两项计划。
    这两项计划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国务委员刘延东在2010年会见两个计划的外国科学家代表时表示,“希望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扎实推进,使之成为具有示范意义和国际影响的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财政部为此还设立了外国科学家专项,为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交流人才计划的持续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中国科学院副院长李家洋以及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技部、公安部、中科院院机关和研究所有关领导、专家出席会议。
    2011-06-16
  • 温家宝:科技工作者要承担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
    文章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1-05-29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5月28日上午举行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应邀作关于科技发展问题的报告。他强调,我们国家要真正强大起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必须要有强大的科技,有众多高水平人才,这是国家发展的力量所在、后劲所在。没有科技的发展,就没有中国的发展;科技发展的未来,决定着中国的未来。
    温家宝指出,加快科技发展是全面参与国际竞争并赢得主动的迫切要求,是抢抓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机遇,实现经济科技跨越式发展的战略任务,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解决制约我国发展的瓶颈和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从根本上讲,一要靠改革开放,二要靠科技进步。这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两大根本动力。
    温家宝强调,要依靠科技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科技工作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为全面完成“十二五”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引领中国未来发展。要加快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把握世界科技发展新趋势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着眼于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新的制高点,进一步凝练主攻方向,集中力量,重点突破。要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自主创新,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要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合理布局,加强政策引导,增加政府投入,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尽快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抓出成效。要运用高新技术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幅度提高传统产业的科技含量,提高传统产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温家宝强调,作为一个大国,我们必须有自己的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没有基础和前沿领域的原始创新,科技创新就没有根基。原始创新是我国科技发展的灵魂,是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支持国家崛起的筋骨。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坚持从国情国力出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着眼于科学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把握可能发生革命性变革的重要研究方向,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对国家发展具有全局和长远影响的关键领域,有效组织力量开展攻关,力争在科学上取得原创性突破。要加大对基础和前沿研究的支持力度,提高基础和前沿研究投入占科技投入的比重。国家财政要为基础和前沿研究提供长期稳定支持,保障研究的连续性、稳定性。要依托高水平国家科研机构和研究型大学,建设一批多学科综合交叉的科学研究中心,稳定支持和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潜心研究的优秀人才队伍。要改革评价体系,为从事基础和前沿研究的科研人员营造一个能充分发挥自主性、创造性、长期潜心研究的环境。
    温家宝指出,加快科技发展必须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紧紧抓住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这个核心问题,对我国科技管理体制、决策体制、评价体系以及科技系统组织结构、科技人事管理制度等,有步骤地系统推进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现代科技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基础作用,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创新活力,解放和发展科技生产力。
    温家宝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崇尚理性、勇于探索、追求真理,这是科学技术与生俱来的禀性,也是科学精神的实质。科技不仅是知识和技能,更是一种文化、一种精神。一个具有科学精神的民族,才是真正有生机、有希望的民族。要努力提高全民族科学素质。在科技领域,大力营造敢为人先、敢于创造、敢冒风险、敢于怀疑批判和宽容失败的环境,鼓励自由探索,发扬学术民主,提倡学术争鸣。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氛围。要坚定不移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要大力加强科学普及工作,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族科学素质。他希望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抓住机遇,顽强拼搏,为我国科技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协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韩启德主持了报告会。
    2011-06-16
  • 完善生态保护机制 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欧阳志云
    生态保护具有向社会提供生态服务的功能,生态服务功能是一类特殊的公共产品,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享受产品和服务的个人和社会应该向该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付费。
    在中国共产党十七大上,胡锦涛总书记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中提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探索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根本方法。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构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2010年)。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实质,是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增强国家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我国是人均资源较少的国家,资源约束是伴随工业化、现代化全过程的大问题,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的选择,发展模式、发展战略和技术政策的选择,乃至社会生活方式的选择,都必须考虑资源约束和环境承载能力。从古代的屈服和崇拜自然,到产业革命以来大规模征服自然以至破坏自然,发展到现在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是人类进步的标志。
    但我国现阶段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仍然非常尖锐,尽管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但由于缺乏制度保障,生态环境往往成为经济建设的牺牲品,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我国生态环境态势与格局
    由于不同气候、地理和区位的影响,在生态上,我国不同地区表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既有生态承载力高的地区,也有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还有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生态功能区。不同生态类型的区域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生态脆弱区面积大生态退化严重,威胁国家生态安全
    我国是世界上生态环境脆弱的国家之一。由于气候与地理条件的原因,形成了长江和黄河上游地区、喀斯特岩溶地区、黄土丘陵沟壑区、干旱荒漠区和海岸带等一系列典型生态脆弱区。由于缺乏有效的生态保护机制,在高强度的人类干扰下,导致一些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高敏感区被不合理地开发,人与自然的矛盾非常突出。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和生态灾害,如水土流失、草地沙化、石漠化、沙尘暴、泥石流、滑坡等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加剧(欧阳志云,《生态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科学出版社,2007年)。同时,矿山开采区和重大基础建设工程沿线的生态问题日益突出,对国家生态安全和区域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这些地区也是我国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区,许多地区仍处于生态退化—贫困化的恶性循环之中。
    生态灾害加剧,抗干扰能力下降
    由于生态破坏与生态退化导致的地质灾害加剧,不仅直接威胁到人们的生命财产,还威胁着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沙尘暴呈波动减少之势,但90年代初又开始回升。西北地区沙尘暴源区不断扩大,影响不断加重。根据有可比资料的9省、区(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计算表明,因生态破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相当于同期GDP的13%。实际上,间接和潜在的经济损失更大。
    我国自然地理、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不仅数量多,而且灾种全,其中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浅表生地质灾害异常突出,危害十分严重。2008年汶川地震,不仅造成近十万人员的伤亡,还导致100多万亩生态林地草地的毁坏。2010年甘肃舟曲泥石流山洪灾害造成1456人遇难、309人失踪。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除了特殊的地质条件外,不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水资源管理和利用不当造成地下水位下降、陡坡土地耕作、大型工程缺乏有效的水土流失控制措施等,也是主要的地质灾害驱动因素。据国土资源部统计,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占我国地质灾害总数的50%左右,并且呈上升趋势。
    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
    根据有关研究,目前对我国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区域有50余个,主要包括水源涵养、防风固沙、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科学院,2008年)。这些重要生态功能区对我国生态安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这些重要生态功能区仍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生态功能仍面临威胁,加上这些区域多位于偏远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落后,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仍然突出。
    资源开发加剧生态破坏
    矿产资源开发、重大基础建设工程与城市发展所导致,或诱发的生态破坏与生态退化也很突出。河流断流、湿地消失、地面下沉、滑坡等问题加剧,不仅对区域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还影响重大基础建设工程的安全运行。
    矿产资源开发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矿产资源开采规模不断增大,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率低,造成的植被破坏面积不断增大。
    我国因采矿而直接破坏的森林面积累计已达106万公顷,破坏草地面积26.3万公顷。全国因采矿被破坏土地面积每年以4万公顷的速度递增,而矿区土地复垦率仅为10%,比发达国家低50多个百分点。矿产开发过程中,表土剥离、矿石运输、临时建筑物建设、洗选矿石、尾矿和废渣的堆积、水环境的严重污染和地表塌陷等都会对原有植被产生大面积破坏。
    我国生态补偿实践所面临的问题
    我国生态补偿实践
    生态补偿是生态保护机制建设的主要内容。近年来,我国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非常重视,相关的法律与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退耕还林条例》等,均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做出了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并将其作为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国家有关部委均部署了开展生态补偿机制探索与试点工作。各省市也结合各自的生态保护要求,积极开展生态补偿机制的探索与实践。国家生态补偿实践主要有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Liu,JG;Li,SX;Ouyang,ZY,etal.EcologicalandsocioeconomiceffectsofChina’spoliciesforecosystemservices,
    PNAS,2008,105〈28〉:9477-9482.)和生态转移支付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试点〉办法》,财政部,2009年)。
    1998年,我国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涉及全国17个省(区、市)的天然林7300公顷,占全国1.07亿公顷天然林的69%。中央财政投入资金7840亿元,地方配套178亿元。
    1999年,我国启动退耕与还林工程,10年间国家财政投入2332亿元,全国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4.15亿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39亿亩,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2.76亿亩。工程范围涉及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79个县、3200万农户、1.24亿农民。
    2001年,我国开始对森林生态效益进行补偿,对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即生态地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经济补偿。目前已累计投入200多亿元,全国有10.5亿亩重点生态公益林纳入了补偿范围。
    2009年中央财政在均衡性转移支付项下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试点〉办法》,财政部,2009年),以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转移支付每年预算数十亿元,全国有300多个县获得生态转移支付。
    我国生态补偿中的问题
    目前的生态补偿措施仍不能满足我国生态保护的要求,不能有效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生态保护者的权益和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生态破坏和生态服务功能持续退化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存在将生态补偿内涵泛化,将生态补偿与扶持社会发展、资源开发补偿、生态赔偿与生态建设工程等混淆,导致生态补偿概念混乱的问题,使生态补偿制度的设计陷于困境。
    主要问题包括如下6个方面:
    一是生态补偿缺乏系统的制度设计
    国家没有统一的法律和政策,各地的补偿或补助政策取决于决策者的意愿及当地当年的财政预算状况。
    二是政府单方决策为主导,利益相关者参与不够
    生态补偿对象、范围和标准的确定,主要以政府决策为主,没有利益相关者参与协商的机制,尤其作为生态保护主要实施者的农民和牧民没有参与。
    三是补偿范围界定不科学
    生态补偿范围主要指应当得到补偿的地域范围。在我国现行生态补偿实践中补偿范围的确定,没有明确的方法和标准,通常确定依据是江河源头、河流上游区域,或矿区、林区和山区等,边界范围含糊。与生态补偿的目的是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持续供给的关系不明确,导致补偿责任不明确,难以取得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持续供给的政策效果。
    四是生态补偿对象和生态补偿方式不完善
    国家主要通过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资金,除退耕还林还草的生态补偿直接发放到农牧民外手中,直接受益者均是各级政府。生态补偿资金主要受益者是各市县政府和森林管护人员,主要考虑用行政手段强行保护公益林,以补助管护人员为主,而没有考虑到应该补偿给林权所有者,由所有者自行管护,而集体土地被划为保护用地,为生态保护作出直接贡献而利益受到损害的农民没有得到直接的资金补偿。
    五是补偿标准低,确定方法缺乏科学基础
    目前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是以政府支付能力为基础来确定的,没有充分考虑保护森林、草地、湿地等给农牧民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尤其在许多地区,生态补偿资金仅仅用于护林员的劳务费、森林病虫害和火灾的防护等费用,农民根本得不到任何补偿金。
    六是缺乏监督机制,政策效果不明显
    目前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与生态保护的效果没有直接挂钩,没有建立补偿资金的生态保护效果评估与监督机制,也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受补偿者责任不明确。尽管国家和各级政府投入了大量生态补偿资金,生态保护与开发矛盾仍在加剧,生态退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生态补偿政策效果不明显。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与措施
    生态补偿机制在经济理论上,就是实行生态保护经济外部性的内部化,让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者能享受到其成果带来的经济利益,并让生态保护成果的受益者支付相应的费用,从而通过制度设计实现生态功能这一特殊“公共产品”生产者与使用、消费者之间的公平性,保障生态功能的投资者得到合理回报,激励“生态服务功能”产品的可持续生产,以促进我国人与自然的和谐。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与基本思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补偿机制原则
    根据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的特征和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建立生态补偿的机制应遵循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科学基础、保护生态者受益、受益者补偿、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权利与责任对等等原则。
    1.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科学基础的原则。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从生态系统得到的各种利益,如海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主要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碳固定、台风防护、调节气候、营养物质贮存与循环、环境净化等。生态补偿最直接的目的是对保护上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赖以存在的生态系统,从而实现生态系统服务可持续提供的目标。因此,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功能是生态补偿制度设计的重要科学基础。
    2.生态保护者受益的原则。也可称之为“谁保护、谁受益”。由于生态保护是一种具有很强的外部性经济的活动,保护者不能直接从保护中得到经济收益,如果对生态保护者不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就会严重影响保护者的积极性和保护行为,引起生态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导致生态服务功能的不断退化,威胁生态安全。解决办法是对产生外部经济效应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供者,给予相应的直接经济补偿,使生态保护不再是政府的强制性行为和社会的公益事业,而成为投资和收益相对称的经济行为,能将生态保护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鼓励人们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
    3.受益者补偿的原则。通俗地说是“谁受益,谁付费”。生态保护具有向社会提供生态服务的功能,生态服务功能是一类特殊的公共产品,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享受产品和服务的个人和社会应该向该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付费。
    4.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原则。由于生态保护的成果——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公共物品,受益者可以有全人类、特定国家和区域的居民、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由于生态保护的成果受益者通常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居民,因此,政府有责任代表全民建立和实施生态补偿制度。同时,作为生态系统保护成果的受益人,企业和团体也应积极参与。
    5.权利与责任对等的原则。生态补偿的目的是实现生态系统保护,从而提供持续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保护的效果是衡量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方面,因此在生态补偿政策设计过程中,必须明确受偿者在得到补偿之后的生态保护责任、范围、面积,将权利与义务统一起来,使生态补偿切实发挥作用,最终达到生态保护的目的。
    科学确定生态补偿地域范围
    生态学理论表明:不同地域的生态系统具有不同生态服务功能,有的地域单元具有极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如对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沙尘暴控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调蓄洪水等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而有的地域生态服务功能较弱,可以用于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
    由于生态保护的目的是保护生态功能,因此确定生态补偿的地域范围时,也必须以生态服务功能为基础,评价不同地域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以明确对国家、区域或特定城市生态安全有重要意义的地域和生态系统。并根据其重要程度与等级,确定生态补偿的优先次序。
    根据我国生态安全的要求,建议目前暂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沙尘暴控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调蓄洪水等5个方面来确定生态补偿地域范围。
    明确生态补偿载体与补偿对象
    根据生态系统与生态服务功能的关系,分析不同生态系统所提供生态服务功能及其重要性,确定生态补偿的生态系统类型与补偿载体。具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生态系统类型有森林、草地、湿地和海洋等。
    以生态补偿为载体的土地所有权属和使用权属特征为基础,确定生态补偿对象。我国土地权属有两种,即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生态补偿的对象应是拥有和使用集体土地的农民、牧民。
    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经济标准核算方法
    生态补偿经济标准(即生态补偿金额)的确定应考虑如下3个方面的因素。
    1.生态保护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在生态保护中,保护生态者直接受到的经济损失。如,可以通过野生动物破坏居民农作物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估算。
    2.生态保护地区为了保护生态功能而放弃的发展经济的机会成本。由于生态保护的要求,当地必须放弃一些产业发展机会,如水源保护区不能发展某些污染产业、沙尘暴控制区不能放养或限制牲畜的数量,而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从而影响农牧民的经济收益。因此其生态补偿标准可以参考当地的土地租金确定。
    3.生态保护的投入。测算用于生态保护的直接经济投入,如用于退耕还林、草、湖的补偿,保护天然林的补偿,其他用于生态保护的物质投入、劳动投入、管理费用等。
    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措施
    1.加强生态保护立法。为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提供法律依据,这也是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根本保证。
    2.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根据不同地域生态服务功能对国家、区域和地方生态安全的重要性,建立分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的生态功能保护区,明确生态补偿的地域范围。为生态补偿的实施提供科学基础和依据。
    3.建立多种形式的生态补偿途径。可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建立生态补偿基金和重大生态保护计划实施生态补偿。
    运用“财政转移支付”形式,加大国家在国家级生态功能区的投资强度,尤其要重点支持具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投资力度,尽快从根本上遏制生态退化—贫困化的恶性循环。
    建立生态补偿分级体制和生态补偿基金。生态补偿实施分级制,国家的生态补偿主要针对国家生态安全有重要意义的区域。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生态安全的要求实施。鼓励地方政府建立生态保护基金,为地方政府实施生态补偿提供经济保障。
    通过生态保护重大项目支持生态保护。根据国家生态保护的要求,在不同地区设立国家级重大生态保护项目,有计划、分步骤地在生态环境重点建设地区加强项目投资力度。如在沙尘暴控制区实施草原恢复项目;在水土保持关键地区实施植被恢复项目;在石漠化地区实施石漠化治理项目等,全面推进生态保护。
    4.颁布生态补偿管理办法。规范生态补偿基金的使用,使生态补偿能落实到实施生态保护的主体和受生态保护影响的居民,使之能有效地促进生态保护工作。
    5.加强生态补偿的基础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工作。系统研究生态服务功能评价,生态损失评价,生态补偿的实施机制和法律、政策等,将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科学时报》(2011-3-29A3观察评论)
    2011-04-14
  • 温家宝: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一、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0年,各级政府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和部署,重点围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制度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加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康日新、李堂堂、许宗衡、张春江等一批重大案件,目前正在调查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的问题。全年共立案13.96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6万人,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5373人。
    二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下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完善规范权力行使和加强监督方面的制度,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184项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商业贿赂、“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
    三是加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资金审计。开展对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强烈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抗灾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项目的监察、审计。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调整结构、节能减排、规范和节约用地、房地产调控等重大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计,促进上缴财政、减少财政拨款,为国家增收节支2099亿元,移送案件线索3092件。对56个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483个单位进行了审计,发现一些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问题涉及资金599.4亿元,查处并移送重大案件线索131件。督促有关单位全面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截至2010年底,纠正问题涉及资金551.5亿元。
    四是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行政问责,对16起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和事件涉及的197名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严肃查处了河北、山西等7个省的问题奶粉案件,对负有责任的政府和监管部门领导追究了责任。加强价格监管,纠正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各种乱收费、乱加价问题。
    五是大力压缩行政开支。继续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出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三项经费支出。全国在2009年压缩15.1%的基础上,2010年又压缩5.8%。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撤消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驻京办事机构625个。从严控制一般性行政开支,初步遏制了行政经费逐年过快攀升的势头。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反腐倡廉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呈易发多发之势,一些案件触目惊心,影响极为恶劣;贪污腐化、形式主义、奢侈浪费的问题屡禁不止。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根本在于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已有的制度执行不力,监督不到位和力度不够,导致对权力缺乏有力约束。这些情况表明,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二、2011年政府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极其复杂,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长期问题和短期问题相互交织,尤其是一些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再加上腐败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产生叠加效应,就会影响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部署,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务求取得新的成效。
    今年在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认真治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
    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越来越突出。近年来,发生在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的违纪违法案件增多,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增多。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根源是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各种腐败现象背后都有权力的支撑。哪里权力集中,哪里产生腐败的风险就大;哪里权力不受制约,哪里腐败现象就严重。解决这些问题,根本在于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对那些屡禁不止甚至还在加重的问题,要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加快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治理。
    一是着力解决招投标方面的突出问题。当前公共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府采购等领域,是以权谋私、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灾区。许多违法违纪问题集中表现在招投标环节。不少招投标流于形式,表面上按程序公开进行,实际上“暗箱操作”,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一些掌握资金和项目审批权的部门或领导干部直接或变相推荐施工企业或供货商,背后往往都存在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
    解决招投标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有具体措施,这里我强调几点:首先,要严格禁止权力介入。政府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高等院校负责人不许以任何形式干预、操纵招投标活动。这要成为一条“高压线”,谁碰就依法处理谁。第二,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招投标有形市场。打破部门、地区、行业封锁和垄断,促进有序竞争,保证招投标公开、透明。第三,加强招投标的监督管理。重点是建立健全社会招投标和招标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招标结束后需要修改原定招标条件的,要重新招标,防止有关领导干部和部门与企业串通,弄虚作假。建立健全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投标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并公开的制度。对借用资质投标和出借资质收取费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二是依法治理土地和房屋征收征用中侵害群众权益问题。这是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比较严重的领域,也是当前社会矛盾中的一个焦点。一些地方不顾群众利益,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同开发商搞权钱交易,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极端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最近,国务院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这个条例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起草的,历时几年,先后两次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整个过程贯彻了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有了这样一个条例,就为城市房屋征收拆迁提供了制度规范,也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政府行为提供了依据,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
    今后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都要严格按照这个条例的规定办事。对征收房屋、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的补偿,都要切实保护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必须由政府组织实施,禁止建设单位参与,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允许行政强制拆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取暴力和威胁等手段强迫搬迁。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见,扩大公众的参与程度。
    要抓紧研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的规定,国务院将尽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三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现在一些部门权力过大且过于集中,权力结构不合理,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必须通过制度和体制的改革加以解决。首先,要进一步减少一些政府部门过于集中的权力。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这项工作近些年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行政审批项目仍然较多,要继续深入推进。要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清理和压缩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减少直至杜绝财政资金分配中的“跑部钱进”现象。有关部门对以上问题要尽快研究,提出办法,争取今明两年取得较大进展。第二,加快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现在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同时承担决策、执行、监督、评价职能。这样的职能配置和权力结构,极易滋生腐败。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内部机构设置,决策、执行、监督职能要相对分离、相互制约。这也是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第三,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国有企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都要集体研究决定,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力度,防止个人独断专行。要完善民主程序,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决策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使权力和责任匹配,做到权责一致。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加强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干部是重点。领导干部自身权力大、岗位责任重、社会关注度高,一旦出问题,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也大,而且还会带坏队伍和风气,损害党和政府形象。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要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按要求如实报告本人收入、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事项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境外的情况。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的,要严肃处理,真正使这项制度在反腐倡廉、干部作风建设和干部考核使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坚决整治收送礼金问题。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的行为。当前社会上收送礼金的名目繁多,特别是收送各类商业预付卡即购物卡的风气愈演愈烈。一些单位集中购买商业预付卡,开假发票报销,用这些卡来送礼行贿。对这一腐败现象,必须坚决治理。对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以收送同等数额的现金处理。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提出治理措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利用商业预付卡行贿受贿。
    三是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要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近年来,社会上对国有企业的一些负责人职务消费不规范和奢侈消费问题反映较多。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职务消费行为和奢侈消费风气。禁止国有企业负责人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这类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合理确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股权激励和各类补充保险,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接受公众监督。
    (三)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
    这件事我们抓了多年,一直在大力压缩行政经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不仅浪费钱财,更重要的是消蚀奋斗精神,败坏社会风气,同样是一种腐败行为,同样能导致人亡政息。看一下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由盛转衰,几乎都是从骄奢淫逸、好大喜功、大兴土木开始的。“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这是警世名言!我们所花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人民,都是人民用汗水换来的,必须用来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绝不允许挥霍浪费。
    一要继续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今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支出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因公出国出境团组数和人数也要减少。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抓紧研究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公车管理使用改革,今年要拿出改革方案,在一些部门试行。公务接待要严格控制经费,严格执行标准,严禁赠送礼品,一律吃工作餐。外事接待也要执行标准,控制规模,举办国宴要坚持“三菜一汤”。要制定具体办法,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不能走过场。
    二要进一步减少会议和文件。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政府领导同志原则上不要参加部门的会议,确有必要参加的须报经主要领导同意,自上而下形成制度,国务院领导要作表率。会议经费预算要单列,并严加控制。未经批准,不得以政府或部门名义和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类论坛、研讨会;经批准举办的,要纳入财政预算,接受财政监督。进一步清理压缩各类节庆活动和表彰活动。严格控制以政府或部门名义举办或参与举办国际会议。要大力减少发文数量。今后,凡是不涉密的文件,都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不再另行发文。
    另外,要合理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的节奏和规模。各申办城市要充分考虑客观条件,不要超出自身能力申办;符合条件的主办城市,要充分利用现有场馆设施,必须新建的场馆,要与学校体育场馆建设统筹安排,避免过度建设,造成资源闲置浪费。要继续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决不能放松。
    三要继续深化行政经费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和“公务卡”改革,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两年内将这两项改革覆盖到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做到部门行政经费由部门财务审批记账,国库集中支付和动态监控。要进一步清理部门银行账户,部门开设银行账户由财政部门严格审批,使部门所有账户都受到监控。任何部门不得让下属单位代存代管资金,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我们治理“小金库”,搞了多年,也下了很大功夫,收到了一定成效,但始终没有彻底解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部门的“私房钱”有地方存,能随意花。如果把部门所有账户都管起来,这个问题就会得到有效遏制。
    四要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要详细全面,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特别是各部门的行政经费,包括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支出,都要详细公开。各类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报告也要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更方便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财政部门要尽快研究提出实施各类预算、决算公开的时间表,今年就要部署相关工作,首先要将各级政府“三公”支出的预算和决算向社会公开。
    这里我再强调一点,抓好以上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督。政府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除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没有任何特权。政府的工作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这是一条重要的政治原则。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要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直接监督政府工作的渠道。他们是政府工作最直接的利益相关方,而来自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往往是最有力的监督。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建立健全保护和奖励举报人的制度。对各类投诉举报特别是实名、联名投诉举报的问题,都要认真核查。要更好地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鼓励新闻媒体监督政府工作。
    三、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将反腐倡廉建设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今明两年,要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政府及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敢抓敢管,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廉政建设也要负起责任。要强化问责,对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本地区本部门发生重大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狠抓工作落实和督查。这次部署的各项工作,国务院办公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细化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进度,切实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验收。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和分工抓好落实。各地方也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抓好本地区的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继续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受贿行贿等违法行为。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只要违纪违法,不论职务高低,都要一查到底、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迁就。
    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新华社北京4月5日电)
    2011-04-12
  • 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
    ——二〇一一年三月五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2011-03-16  来源:新华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回顾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和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国家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这五年,我国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显著提高。我们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国民经济迈上新的台阶。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9.8万亿元,年均增长11.2%,财政收入从3.16万亿元增加到8.31万亿元。载人航天、探月工程、超级计算机等前沿科技实现重大突破。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成就。
    ——这五年,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全面进步。城镇新增就业5771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4500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实际增长9.7%和8.9%;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这五年,改革开放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新突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去年对外贸易总额达到2.97万亿美元,开放型经济水平快速提升。
    ——这五年,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我们在国际事务中发挥重要的建设性作用,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全方位外交取得重大进展。我们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百年梦想。
    这些辉煌成就,充分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展现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力量,极大增强了全国各族人民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必将激励我们在新的历史征程上奋勇前进。
    五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们注重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重点和力度,牢牢掌握经济工作的主动权。“十一五”前期,针对投资增长过快、贸易顺差过大、流动性过剩,以及结构性、输入性物价上涨等问题,采取正确的政策措施,有效防止了苗头性问题演变成趋势性问题、局部性问题演变成全局性问题。近两年,面对百年罕见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们沉着应对,科学决策,果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坚持实施一揽子计划,大规模增加政府支出和实行结构性减税,大范围实施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和加强科技支撑,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坚持扩大内需的战略方针,采取鼓励消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收入,消费规模持续扩大,结构不断升级。实施两年新增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其中,新增中央投资1.18万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投资占43.7%,自主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占15.3%,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占23.6%,灾后恢复重建占14.8%。政府投资引导带动社会投资,国内需求大幅增加,有效弥补外需缺口,较短时间内扭转经济增速下滑趋势,在世界率先实现回升向好,既战胜了特殊困难、有力地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又为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毫不放松地做好“三农”工作,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中央财政“三农”投入累计近3万亿元,年均增幅超过23%。彻底取消农业税和各种收费,结束了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每年减轻农民负担超过1335亿元。建立种粮农民补贴制度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农民的生产补贴资金去年达到1226亿元。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提高了25%到40%。严格保护耕地。着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粮食产量屡创历史新高,去年达到54641万吨,连续7年增产;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919元,实现持续较快增长。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完成7356座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解决2.15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农民的日子越过越好,农村发展进入一个新时代。
    (三)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积极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工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总体水平和竞争力明显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迅速成长。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实施知识创新工程和技术创新工程,突破了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的前沿技术、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技术,一大批科研成果实现了产业化。服务业快速发展,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比提高2.5个百分点。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五年建成铁路新线1.6万公里,新增公路63.9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3万公里,新建、改扩建机场33个,新建和加固堤防1.7万公里。二是扎实推进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到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实施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新增发电装机容量4.45亿千瓦,其中水电9601万千瓦、核电384万千瓦。关停小火电机组7210万千瓦,淘汰了一批落后的煤炭、钢铁、水泥、焦炭产能。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完成造林2529万公顷。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万平方公里,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和工业“三废”治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五年累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1%,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2.45%、14.29%。三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颁布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西部大开发新十年指导意见和一系列区域发展规划,推出促进西藏和四省藏区、新疆等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新举措。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加快,经济增速等主要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东部地区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自主创新和竞争力逐步提高;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趋于缩小,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在活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增值税转型全面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推进,资源税改革启动试点,内外资企业税制全面统一。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顺利完成,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进;平稳解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创业板、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顺利推出,债券市场稳步发展;深入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有序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不断扩大。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邮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制定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间投资的一系列政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5.9%,结构不断优化。贸易顺差连续两年下降,2010年比上年减少6.4%。利用外资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累计对外直接投资2200亿美元,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营业额3352亿美元。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改革和区域合作机制建设,多边、双边经贸合作继续深化。对外援助规模持续扩大。对外开放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增加了就业,吸收了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大大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地位。
    (五)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围绕改善民生谋发展。把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工作。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普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实施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办法,连续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年均增长1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24%的县。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惠及12.67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慈善和残疾人事业取得新进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积累7810亿元,比五年前增加5800多亿元。大力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使1100万户困难家庭住上了新房。我们要持之以恒,努力让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
    制定和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五年全国财政教育支出累计4.45万亿元,年均增长22.4%。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所有适龄儿童都能“不花钱、有学上”。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对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和涉农专业的学生实行免费。加快实施国家助学制度,财政投入从2006年的18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306亿元,覆盖面从高等学校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共资助学生2130万名,还为1200多万名义务教育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增强高校创新能力。制定并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央财政科技投入6197亿元,年均增长22.7%,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大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国家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改造和新建2.3万所乡镇卫生院、1500所县医院、500所县中医院和1000所县妇幼保健院,建立了240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并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人口规划目标顺利实现。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明显加快,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繁荣进步。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快,全民健身活动蔚然成风。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五五”普法顺利完成。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抗击汶川特大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的斗争取得重大胜利,汶川灾后恢复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玉树强烈地震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有序推进。经过灾难的洗礼,中国人民更加成熟、自信、坚强,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伟大精神不可战胜。
    五年来,我们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完成了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问责,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政府自身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过去五年,我们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中国人民有理由为此感到自豪!五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总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国务院,向全国各族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表示诚挚感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表示诚挚感谢!向关心和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各国朋友,表示诚挚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是: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投资与消费关系失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服务业增加值和就业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没有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主要是:优质教育、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物价上涨压力加大,部分城市房价涨幅过高;违法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社会矛盾增多;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严重。我们一定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加快解决这些问题,让人民满意!  
    回顾“十一五”时期的政府工作,我们进一步加深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我们战胜各种严峻挑战,靠的是发展;各领域取得的一切成就和进步,靠的是发展;解决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问题,仍然要靠发展。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发展。要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自主创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使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必须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有机统一。健全的市场机制,有效的宏观调控,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作用多一些还是政府作用多一些,必须相机抉择。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我们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及时纠正市场扭曲,弥补市场失灵,防止经济出现大的起落,实践证明是完全正确的。我们必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经济的内在活力,同时,科学运用宏观调控手段,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三是必须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断深化的条件下,我国经济同世界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互动和依存不断增强。必须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善于从国际形势发展变化中充分把握发展机遇,稳妥应对风险挑战,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统筹处理好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关系,真正做到内外兼顾、均衡发展。
    四是必须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改革开放是实现国家强盛、人民幸福的必由之路,必须贯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进改革,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改革创新,从根本上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以改革促进和谐稳定,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宁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我们编制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大会审议。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从国际看,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深刻变革,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孕育突破,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整体实力步入上升期。从国内看,我国发展的有利条件和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市场需求潜力巨大,资金供给充裕,科技和教育水平整体提升,劳动力素质提高,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政府宏观调控和应对重大挑战的能力明显增强,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我们要推动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今后五年,我国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是在明显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年均增长7%。按2010年价格计算,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将超过55万亿元。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把短期调控政策和长期发展政策结合起来,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挖掘我国内需的巨大潜力,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局面。
    ——我们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城镇化率从47.5%提高到51.5%,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区域良性互动,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我们要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稳步提升全民受教育程度。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支持政策,着力推进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促进科技成果更好地转化为生产力。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努力造就规模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大力加强文化建设,推动文化改革发展实现新跨越,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大力发展体育事业。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我们要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加大耕地保护、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全面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6%和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8%至10%,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1.66%。切实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江大河重要支流、湖泊和中小河流治理,明显提高基本农田灌溉、水资源有效利用水平和防洪能力。
    ——我们要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坚持把增加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为全体劳动者创造公平的就业机会,五年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快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超过7%。提高扶贫标准,减少贫困人口。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提高并稳定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政策范围内的医保基金支付水平提高到70%以上,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达到74.5岁。
    ——我们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使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变化,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加快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构建组织多元、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建立健全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培育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进一步形成互利共赢的开放新格局。
    ——我们要不断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建设。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监督;必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维护群众利益的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状况,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必须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总之,经过未来五年努力,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我国的综合国力就会有更大的提升,人民生活就会有更大的改善,国家面貌就会发生更大的变化。  
    三、2011年的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完成“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至关重要。过去一年,我们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3%,城镇新增就业1168万人,国际收支状况有所改善。这为做好今年的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今年,我国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极其复杂。世界经济将继续缓慢复苏,但复苏的基础不牢。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长乏力,失业率居高难下,一些国家主权债务危机隐患仍未消除,主要发达经济体进一步推行宽松货币政策,全球流动性大量增加,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和主要货币汇率加剧波动,新兴市场资产泡沫和通胀压力加大,保护主义继续升温,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我国经济运行中一些长期问题和短期问题相互交织,体制性矛盾和结构性问题叠加在一起,加大了宏观调控难度。我们要准确判断形势,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做好应对风险的准备。
    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国际收支状况继续改善。总的考虑是,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良好环境,引导各方面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放在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上。
    实现上述目标,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提高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更加注重稳定物价总水平,防止经济出现大的波动。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适当的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今年拟安排财政赤字9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7000亿元,继续代地方发债2000亿元并纳入地方预算,赤字规模比上年预算减少1500亿元,赤字率下降到2%左右。要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三农”、欠发达地区、民生、社会事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等重点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原则上零增长,切实降低行政成本。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审计,实施全口径监管,研究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广义货币增长目标为16%。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综合运用价格和数量工具,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挥好股票、债券、产业基金等融资工具的作用,更好地满足多样化投融资需求。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严格控制对“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密切监控跨境资本流动,防范“热钱”流入。加强储备资产的投资和风险管理,提高投资收益。 
     今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当前,物价上涨较快,通胀预期增强,这个问题涉及民生、关系全局、影响稳定。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我国主要工业品总体供大于求、粮食库存充裕、外汇储备较多等有利条件,努力消除输入性、结构性通胀因素的不利影响,消化要素成本上涨压力,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坚决抑制价格上涨势头。要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一是有效管理市场流动性,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的货币条件。把握好政府管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二是大力发展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三是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超对接”,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主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制度,把握好国家储备吞吐调控时机,搞好进出口调节,增强市场调控能力。四是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特别要强化价格执法,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五是完善补贴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绝不能让物价上涨影响低收入群众的正常生活。
     (二)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
    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也是促进经济均衡发展的根本途径和内在要求。
    积极扩大消费需求。继续增加政府用于改善和扩大消费的支出,增加对城镇低收入居民和农民的补贴。继续实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农村和中小城市商贸流通、文化体育、旅游、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促进文化消费、旅游消费和养老消费。推动农村商业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优化城镇商业网点布局,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地理信息等新型服务业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治理行动。
    大力优化投资结构。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新36条,抓紧制定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支持政策,切实放宽市场准入,真正破除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壁垒,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促进社会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优先保证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序启动“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
    (三)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
    确保农产品供给,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要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毫不放松地抓好农业生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支持优势产区生产棉花、油料、糖料等大宗产品。大力发展畜牧业、渔业、林业。切实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大中城市郊区要有基本的菜地面积和生鲜食品供给能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发展壮大农作物种业,大规模开展高产创建。继续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提高5到7元,水稻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提高9到23元。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壮大县域经济,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业、创收能力,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大兴水利,全面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完善排灌设施,发展节水灌溉,加固河流堤岸,搞好清淤疏浚,消除水库隐患,扩大防洪库容。通过几年努力,全面提高防汛抗旱、防灾减灾能力。大力推进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加快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为农民建设美好家园。
    加大“三农”投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拟安排9884.5亿元,比上年增加1304.8亿元。继续增加对农民的生产补贴,新增补贴重点向主产区、重点品种、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增加中央财政对粮食、油料、生猪调出大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扩大奖励补助规模和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放,确保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加大政策性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覆盖耕地、林地、草原等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全面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大幅增加奖补资金规模。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年底前,在全国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
     解决13亿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办好这件大事。
    (四)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这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要推动经济尽快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轨道。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改造提升制造业。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重点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技术工艺系统集成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推动重点行业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二是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建设高性能宽带信息网,加快实现“三网融合”,促进物联网示范应用。大力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要抓紧制定标准,完善政策,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作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形成生产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三是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和提升软件产业。着力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加快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尽快实现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基本同价。四是加强现代能源产业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积极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传统能源清洁利用,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统筹发展、加快构建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坚持陆海统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各项区域发展规划。坚持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优先位置,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新十年的政策措施和促进西藏、新疆等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各项举措。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继续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进一步发挥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在体制机制创新和发展方式转变上走在全国前列。更好发挥深圳等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中先行先试的作用。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发展,颁布实施2011-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启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遵循城市发展规律,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坚持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对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解决好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要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切实保护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权益。城镇化要同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这是必须坚持的正确方向。
    加强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继续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大力开展工业节能,推广节能技术,运用节能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投入,积极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推广污水处理回用。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启动燃煤电厂脱硝工作,深化颗粒物污染防治。加强海洋污染治理。加快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地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继续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巩固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成果,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推进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加快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等体制建设。 
    (五)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科技、教育和人才是国家发展的基础和根本,必须始终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人们提供更加多样、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公办民办并举,增加学前教育资源,抓紧解决“入园难”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公共资源配置重点向农村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为主,切实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做好“双语”教学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注重引导和培养孩子们独立思考、实践创新能力。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引导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办出特色,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加快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大学。支持特殊教育发展。落实和完善国家助学制度,无论哪个教育阶段,都要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全面加强人才工作。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快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型科技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加大人才开发投入,推进重大人才工程。深化选人用人制度改革,努力营造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制度和社会环境,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提升重大集成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推动建立企业主导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鼓励企业共同出资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共担风险、共享成果,对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项目,政府要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激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广大科技人员以多种形式与企业合作。保持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坚定不移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管理能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六)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
    经济越发展,越要重视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今年中央财政拟投入423亿元,用于扶助和促进就业。要适应我国劳动力结构特点,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努力满足不同层次的就业需求。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创业。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全国互联互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这既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当前的紧迫工作。今年重点采取三方面措施:一是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众的基本收入。稳步提高职工最低工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
    二是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率结构,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加强对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三是大力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加快建立收入分配监测系统。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尽快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解决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的历史遗留问题,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积极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继续多渠道增加社会保障基金。将孤儿养育、教育和残疾孤儿康复等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继续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保障管理信息化。发挥商业保险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一是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今年要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0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中央财政预算拟安排补助资金1030亿元,比上年增加265亿元。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幅度增加投入。抓紧建立保障性住房使用、运营、退出等管理制度,提高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受益。二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重点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调整完善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市场行为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快完善巡查、考评、约谈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从而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方,要追究责任。
    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今年是医改三年实施方案的攻坚年,要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在基层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完善基本药物保障供应体系,加强药品监管,确保用药安全,切实降低药价。二是抓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鼓励各地在医院管理体制、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监管机制等方面大胆探索。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改善医患关系。三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稳定提高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参保率和新农合参合率。今年要把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四是完成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今年全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的预防控制和规范管理。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继续推进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和救治保障试点。认真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大力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五是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放宽社会资本和外资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完善和推进医生多点执业制度,鼓励医生在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合理流动和在基层开设诊所,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进一步扩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做好孕产妇和婴幼儿保健工作。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切实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加快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完善社会管理格局。以城乡社区为载体,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等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加快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纠错机制,加强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切实解决乱占耕地、违法拆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制,提高全社会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加强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健全法制,严格标准,完善监测评估、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各级政府一定要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七)大力加强文化建设
    文化对民族和国家的影响更深刻、更久远。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文化需求,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在全社会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信念,加快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重点加强中西部地区和城乡基层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进一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档案事业。加强对互联网的利用和管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加强对外文化体育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让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再展辉煌。
    (八)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继续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完善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继续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清理和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推进资源税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继续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加快培育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继续大力发展金融市场,鼓励金融创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推进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工作。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完善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和各类电价定价机制。推进水价改革。研究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指导意见。价格改革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承受能力。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九)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要积极发展互利互惠的多双边经贸关系,不断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继续推动多哈回合谈判,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共赢的方向发展。
    切实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在大力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无论是一般贸易还是加工贸易出口,都要继续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都要减少能源资源消耗,都要向产业链高端延伸,都要提高质量、档次和附加值。积极扩大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不断提高服务贸易的比重。坚持进口和出口并重,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促进从最不发达国家和主要顺差来源国增加进口,逐步改善贸易不平衡状况,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推动对外投资和利用外资协调发展。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完善相关支持政策,简化审批手续,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到境外投资提供便利。鼓励企业积极有序开展跨国经营。加强对外投资的宏观指导,健全投资促进和保护机制,防范投资风险。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注重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智力资源,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切实提高利用外资的总体水平和综合效益。抓紧修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和中西部地区。
    (十)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建设廉洁的政府是一项持久而又紧迫的任务,是人民的殷切期望。要加快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查办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的重要举措,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一是认真治理政府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针对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二是切实加强廉洁自律,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落实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审计和监察工作。加大对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监督力度。三是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要精简会议、文件,清理和规范各种达标、评比、表彰以及论坛、庆典等活动,从经费上严加控制。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并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实行财政预算公开,让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各级政府都要努力为人民办事;每一个公务员都要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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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代表!
    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繁荣昌盛的根本保证,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落实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和发展少数民族事业五年规划。让我们团结奋进,共同谱写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历史新篇章!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继续加强侨务工作,保护侨胞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中的独特作用。
    各位代表!
    建立巩固的国防,建设强大的人民军队,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眼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积极开展信息化条件下的军事训练。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步伐。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加强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坚决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力量,增强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和反恐维稳能力。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各位代表!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全力支持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充分发挥香港、澳门在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提高内地与港澳合作的机制化水平,支持粤港澳深化区域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祖国内地人民将与港澳同胞携手奋进,共享伟大祖国的尊严与荣耀!
    我们将坚持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和各项政策。继续推进两岸协商,积极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产业合作,加快新兴产业、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合作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深入开展两岸社会各界交流,积极拓展两岸文化教育合作。增进两岸政治互信,巩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共同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良好局面。我们坚信,只要海内外中华儿女继续共同努力奋斗,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一定能够实现!
    各位代表!
    我们将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我们要保持与主要大国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积极推进对话合作,扩大共同利益和合作基础。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深化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推进区域次区域合作进程。增进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传统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合作成果,推进合作方式创新和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多边外交,以二十国集团峰会等为主要平台,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推动国际经济金融体系改革,促进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在推动解决热点问题和全球性问题上发挥建设性作用,履行应尽的国际责任和义务。中国政府和人民愿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应对风险挑战,共同分享发展机遇,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做出新贡献!
    各位代表!
    回顾过去,我们创造了不平凡的光辉业绩;展望未来,我们对国家的锦绣前程充满信心!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勇敢面对各种挑战,开拓进取,团结奋斗,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2011-03-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03-16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目 录
    第一篇 转变方式 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三章 主要目标
    第四章 政策导向
    第二篇 强农惠农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五章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第六章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第七章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八章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第三篇 转型升级 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九章 改造提升制造业
    第十章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十一章 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
    第十二章 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十三章 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第十四章 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第四篇 营造环境 推动服务业大发展
    第十五章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第十六章 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第十七章 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环境
    第五篇 优化格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十八章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第十九章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第二十章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第六篇 绿色发展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二十一章 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第二十二章 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第二十三章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第二十四章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第二十五章 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第二十六章 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第七篇 创新驱动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第二十七章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第二十八章 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第二十九章 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第八篇 改善民生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十章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第三十一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第三十二章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第三十三章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十四章 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第三十五章 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第三十六章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第九篇 标本兼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第三十七章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第三十八章 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第三十九章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第四十章 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第四十一章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第十篇 传承创新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第四十二章 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
    第四十三章 推进文化创新
    第四十四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第十一篇 改革攻坚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四十五章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第四十六章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第四十七章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第四十八章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第四十九章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第十二篇 互利共赢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第五十章 完善区域开放格局
    第五十一章 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第五十二章 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
    第五十三章 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
    第十三篇 发展民主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第五十四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五十五章 全面推进法制建设
    第五十六章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第十四篇 深化合作 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第五十七章 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第五十八章 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
    第十五篇 军民融合 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第五十九章 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第六十章 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第十六篇 强化实施 实现宏伟发展蓝图
    第六十一章 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
    第六十二章 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篇 转变方式 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必须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 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实施正确而有力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国家面貌发生新的历史性变化。我们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巨大冲击,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良好态势,战胜了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强烈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综合国力大幅提升,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9.8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位,国家财政收入达到8.3万亿元;载人航天、探月工程、超级计算机等尖端科技领域实现重大跨越。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连年获得好收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积极进展,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积极成效,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快的时期之一,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医药卫生、财税金融、文化体制等改革取得新突破,发展活力不断显现。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二位,利用外资水平提升,境外投资明显加快,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谱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篇章。五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创造的精神财富影响深远。
    “十二五”时期,世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我们要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各种矛盾,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从国际看,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出现新变化,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国际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气候变化以及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我们必须坚持以更广阔的视野,冷静观察,沉着应对,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好在全球经济分工中的新定位,积极创造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从国内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均国民收入稳步增加,经济结构转型加快,市场需求潜力巨大,资金供给充裕,科技和教育整体水平提升,劳动力素质改善,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体制活力显著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应对复杂局面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我们完全有条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再上新台阶。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是,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投资和消费关系失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物价上涨压力加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情。
    第二章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是时代的要求,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是综合性、系统性、战略性的转变,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今后五年,要确保科学发展取得新的显著进步,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要求是:
    ——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壮大创新人才队伍,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节约能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坚定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与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共同分享发展机遇。
    第三章 主要目标
    按照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重大部署紧密衔接、与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紧密衔接的要求,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居民消费率上升。农业基础进一步巩固,工业结构继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突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提高4个百分点,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科技教育水平明显提升。九年义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87%。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成效显著。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亿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
    ——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3.9亿人以内。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达到74.5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7%以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57亿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3个百分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3600万套。贫困人口显著减少。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明显提高。社会管理制度趋于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财税金融、要素价格、垄断行业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互利共赢开放格局进一步形成。
    第四章 政策导向
    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必须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明确重大政策导向: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把短期调控政策和长期发展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财政、货币、投资、产业、土地等各项政策协调配合,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增强针对性和灵活性,合理调控经济增长速度,更加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实现经济增长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
    ——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通过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善居民消费预期,促进消费结构升级,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逐步使我国国内市场总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
    ——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发挥投资对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完善投资体制机制,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鼓励扩大民间投资,有效遏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促进投资消费良性互动,把扩大投资和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最终需求。
    ——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充分发挥工业化、城镇化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辐射带动作用,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驱动作用,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推进产学研战略联盟,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三次产业在更高水平上协同发展。
    ——促进区域协调互动发展。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优先位置,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区域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产业有序转移,在中西部地区培育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增强区域发展的协调性。
    ——健全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优化能源结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资源环境税费制度,健全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贯穿于生产、流通、消费、建设各领域各环节,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提高政府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人民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差距。
    ——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健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体系,合理调整国家、企业、个人分配关系,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明显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和充满活力。 
    第二篇 强农惠农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完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第五章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一节 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和品质,广泛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亿吨以上。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将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建设成为高产稳产商品粮生产基地。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加强粮食物流、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第二节 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加快构建以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流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华南和甘肃新疆等的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其他农业地区为重要组成的“七区二十三带”农业战略格局。鼓励和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粮食、棉花、油料、糖料等大宗农产品。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推进蔬菜、水果、茶叶、花卉等园艺作物标准化生产。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提高畜牧业产值比重。促进水产健康养殖,发展远洋捕捞。积极发展林业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第三节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快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新品种,做大做强现代种业。加强高效栽培、疫病防控、农业节水等领域的科技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实施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左右。发展农业信息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
    第四节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培育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积极发展农产品流通服务,加快建设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
    第六章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第一节 巩固提高家庭经营收入
    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稳步提高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完善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和新型农村合作组织,使农民合理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值收益。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利用农业景观资源发展观光、休闲、旅游等农村服务业,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第二节 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
    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开展劳务输出对接,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外出务工。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增加县域非农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以创业带动就业。结合新农村建设,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增加农民劳务收入。
    第三节 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
    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继续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增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和报销水平,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费补贴品种并扩大覆盖范围。加大扶贫投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
    第七章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第一节 提高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
    适应农村人口转移的新形势,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村民意愿,突出地域和农村特色,保护特色文化风貌,科学编制乡镇村庄规划。合理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合理安排县域乡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统筹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第二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加快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配套改造,在水土资源丰富地区适时新建一批灌区,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提高通达通畅率和管理养护水平,加大道路危桥改造力度。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继续加强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大力发展沼气、作物秸秆及林业废弃物利用等生物质能和风能、太阳能,加强省柴节煤炉灶炕改造。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垦区危房改造,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加强农村邮政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节 强化农村公共服务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节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治理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和水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推动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开展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严格禁止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
    第八章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第一节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完善农村土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和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加快农垦体制改革。
    第二节 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
    加快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一体化。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加大国家财政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向农业农村倾斜力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认真总结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探索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新途径。
    第三节 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增加对县级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在投资审批、工商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发挥县域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科学规划产业发展方向,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推动形成城乡分工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 
    第三篇 转型升级 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根据科技进步新趋势,发挥我国产业在全球经济中的比较优势,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九章 改造提升制造业
    优化结构、改善品种质量、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改造提升消费品工业,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
    第一节 推进重点产业结构调整
    装备制造行业要提高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加强重大技术成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动装备产品智能化。船舶行业要适应国际造船新标准,建立现代造船模式,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和配套设备。汽车行业要强化整车研发能力,实现关键零部件技术自主化,提高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水平。冶金和建材行业要立足国内需求,严格控制总量扩张,优化品种结构,在产品研发、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石化行业要积极探索原料多元化发展新途径,重点发展高端石化产品,加快化肥原料调整,推动油品质量升级。轻纺行业要强化环保和质量安全,加强企业品牌建设,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包装行业要加快发展先进包装装备、包装新材料和高端包装制品。电子信息行业要提高研发水平,增强基础电子自主发展能力,引导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建筑业要推广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着力用先进建造、材料、信息技术优化结构和服务模式。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压缩和疏导过剩产能。
    第二节 优化产业布局
    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综合考虑能源资源、环境容量、市场空间等因素,优化重点产业生产力布局。主要依托国内能源和矿产资源的重大项目,优先在中西部资源地布局;主要利用进口资源的重大项目,优先在沿海沿边地区布局。有序推进城市钢铁、有色、化工企业环保搬迁。优化原油加工能力布局,促进上下游一体化发展。引导生产要素集聚,依托国家重点工程,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以产业链条为纽带,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发展一批专业特色鲜明、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的现代产业集群。
    第三节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
    制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加快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支持企业提高装备水平、优化生产流程,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企业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推动研发设计、生产流通、企业管理等环节信息化改造升级,推行先进质量管理,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推动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第四节 引导企业兼并重组
    坚持市场化运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完善配套政策,消除制度障碍,以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自主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加快发展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
    第五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强化质量诚信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能力。推动中小企业调整结构,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引导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提高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环境,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信用担保体系,提高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和比重,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落实和完善税收等优惠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
    第十章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促进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在继续做强做大高技术产业基础上,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第一节 推动重点领域跨越发展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和信息服务。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生物农业、生物制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核能、太阳能热利用和光伏光热发电、风电技术装备、智能电网、生物质能。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共性基础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左右。
    第二节 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
    以掌握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加速产业规模化发展为目标,发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引领支撑作用,依托优势企业、产业集聚区和重大项目,统筹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应用示范等环节,支持商业模式创新和市场拓展,组织实施若干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示范基地。
    第三节 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
    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扩大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规模,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带动社会资金投向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财政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善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支持新产品应用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培育和拓展市场需求创造良好环境。
    第十一章 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
    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
    第一节 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
    发展安全高效煤矿,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有序开展煤制天然气、煤制液体燃料和煤基多联产研发示范,稳步推进产业化发展。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稳定国内石油产量,促进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推进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燃煤机组,优先发展大中城市、工业园区热电联产机组,以及大型坑口燃煤电站和煤矸石等综合利用电站。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重点推进西南地区大型水电站建设,因地制宜开发中小河流水能资源,科学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加强并网配套工程建设,有效发展风电。积极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其他新能源。促进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推广应用。
    第二节 优化能源开发布局
    统筹规划全国能源开发布局和建设重点,建设山西、鄂尔多斯盆地、内蒙古东部地区、西南地区和新疆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重点在东部沿海和中部部分地区发展核电。提高能源就地加工转化水平,减少一次能源大规模长距离输送压力。合理规划建设能源储备设施,完善石油储备体系,加强天然气和煤炭储备与调峰应急能力建设。
    第三节 加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
    加快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进口油气战略通道建设,完善国内油气主干管网。统筹天然气进口管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跨区域骨干输气网和配气管网建设,初步形成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协调发展的供气格局。适应大规模跨区输电和新能源发电并网的要求,加快现代电网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西电东送规模,完善区域主干电网,发展特高压等大容量、高效率、远距离先进输电技术,依托信息、控制和储能等先进技术,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切实加强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增强电网优化配置电力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第十二章 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基本建成国家快速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初步形成网络设施配套衔接、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一节 完善区际交通网络
    加快铁路客运专线、区际干线、煤运通道建设,发展高速铁路,形成快速客运网,强化重载货运网。完善国家公路网规划,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剩余路段、瓶颈路段建设,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改扩建。大力推进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推动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和港口规模化发展。完善煤炭、石油、铁矿石、集装箱等运输系统,提升沿海地区港口群现代化水平。完善以国际枢纽机场和干线机场为骨干、支线机场为补充的航空网络,积极推动通用航空发展,改革空域管理体制,提高空域资源配置使用效率。
    第二节 建设城际快速网络
    适应城市群发展需要,以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为骨干,以国省干线公路为补充,推进城市群内多层次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建设。建成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城际交通网络,推进重点开发区域城市群的城际干线建设。
    第三节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率。科学制定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路线,规范建设标准,有序推进轻轨、地铁、有轨电车等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积极发展地面快速公交系统,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规范发展城市出租车业,合理引导私人机动车出行,倡导非机动方式出行。优化换乘中心功能和布局,提高出行效率。统筹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
    第四节 提高运输服务水平
    按照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化衔接的要求,加强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城市公共交通的有机衔接,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广先进装备技术应用,提高交通运输信息化水平。优化运输组织,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客票一体联程、货物多式联运。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积极发展公路甩挂运输。加强安全管理,保障运输安全。
    第十三章 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
    第一节 构建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统筹布局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广播电视网、卫星通信等设施建设,形成超高速、大容量、高智能国家干线传输网络。引导建设宽带无线城市,推进城市光纤入户,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全面提高宽带普及率和接入带宽。推动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和在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加强云计算服务平台建设。以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实现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网络互联互通和业务融合。
    第二节 加快经济社会信息化
    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推动面向全社会的信用服务、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和完善网络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网上信访、电子监察和审计体系。加强市场监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强化信息资源的整合,规范采集和发布,加强社会化综合开发利用。
    第三节 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完善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制度。加快推进安全可控关键软硬件应用试点示范和推广,加强信息网络监测、管控能力建设,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点信息系统安全。推进信息安全保密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信息安全保密防护体系。加强互联网管理,确保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
    第十三章 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
    第一节 构建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统筹布局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广播电视网、卫星通信等设施建设,形成超高速、大容量、高智能国家干线传输网络。引导建设宽带无线城市,推进城市光纤入户,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全面提高宽带普及率和接入带宽。推动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和在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加强云计算服务平台建设。以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实现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网络互联互通和业务融合。
    第二节 加快经济社会信息化
    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推动面向全社会的信用服务、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和完善网络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网上信访、电子监察和审计体系。加强市场监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强化信息资源的整合,规范采集和发布,加强社会化综合开发利用。
    第三节 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完善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制度。加快推进安全可控关键软硬件应用试点示范和推广,加强信息网络监测、管控能力建设,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点信息系统安全。推进信息安全保密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信息安全保密防护体系。加强互联网管理,确保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 
    第四篇 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
    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
    第十五章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深化专业化分工,加快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速发展。
    第一节 有序拓展金融服务业
    服务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风险,有序发展和创新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发挥大型金融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功能,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围绕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绿色经济、支持企业跨境经营,以及发展网上交易等新型服务业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更好地发挥信用融资、证券、信托、理财、租赁、担保、网商银行等各类金融服务的资产配置和融资服务功能。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金融市场的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系统。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发展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探索发展巨灾保险,创新保险营销服务方式,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推进再保险市场建设,建立健全保险服务体系。
    第二节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加快建立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优先整合和利用现有物流资源,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衔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大宗矿产品、重要工业品等重点领域物流发展。优化物流业发展的区域布局,支持物流园区等物流功能集聚区有序发展。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提高物流智能化和标准化水平。
    第三节 培育壮大高技术服务业
    以高技术的延伸服务和支持科技创新的专业化服务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加快发展研发设计业,促进工业设计从外观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加强信息服务,提升软件开发应用水平,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增值服务、信息安全服务和数字内容服务,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积极发展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支撑服务。培育发展一批高技术服务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
    第四节 规范提升商务服务业
    大力发展会计、审计、税务、工程咨询、认证认可、信用评估、经纪代理、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等专业服务。积极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经济仲裁等法律服务。加快发展项目策划、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企业管理服务。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促进广告、会展业健康发展。
    第十六章 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面向城乡居民生活,丰富服务产品类型,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多样化需求。
    第一节 优化发展商贸服务业
    优化城市综合超市、购物中心、批发市场等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支持便利店、中小超市、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发展。鼓励和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服务网点,支持大型超市与农村合作组织对接,改造升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引导住宿和餐饮业健康规范发展。支持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
    第二节 积极发展旅游业
    全面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坚持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并重,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旅游区、旅游线路建设。推动旅游业特色化发展和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全面推动生态旅游,深度开发文化旅游,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第三节 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
    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以社区为重要依托,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等服务,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积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特色服务,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家庭服务市场和经营机构。加快建设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家庭服务业市场秩序。
    第四节 全面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
    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升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体育健身意识和健康水平。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优化竞技体育项目结构,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发展健身休闲体育,开发体育竞赛和表演市场,发展体育用品、体育中介和场馆运营等服务,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第十七章 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环境
    以开放促改革,以竞争促发展,推动服务业制度创新,完善服务业政策体系,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第一节 加快推进服务领域改革
    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打破部门分割、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扩大服务业开放领域,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服务业,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服务企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服务业市场。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探索适合新型服务业态发展的市场管理办法。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探索有利于服务业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有效途径。
    第二节 完善服务业政策
    实行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扩大服务业用地供给,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发展服务业。结合增值税改革,完善生产性服务业税收制度。拓宽服务业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扩大政府采购服务产品范围。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支持服务业企业品牌和网络建设。优化服务业发展布局,推动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第五篇 优化格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十八章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充分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深化区域合作,推进区域良性互动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第一节 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
    坚持把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优先位置,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网络,建设一批骨干水利工程和重点水利枢纽,加快推进油气管道和主要输电通道及联网工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继续实施重点生态工程,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发挥资源优势,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优势资源转化战略,在资源富集地区布局一批资源开发及深加工项目,建设国家重要能源、战略资源接续地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特色农业、旅游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科技教育,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支持汶川等灾区发展。坚持以线串点、以点带面,推进重庆、成都、西安区域战略合作,推动呼包鄂榆、广西北部湾、成渝、黔中、滇中、藏中南、关中-天水、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等经济区加快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第二节 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
    发挥产业和科技基础较强的优势,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装备制造、原材料、汽车、农产品深加工等优势产业升级,大力发展金融、物流、旅游以及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服务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厂办大集体改革和“债转股”资产处置,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稳固的国家粮食战略基地。着力保护好黑土地、湿地、森林和草原,推进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促进资源枯竭地区转型发展,增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统筹推进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重点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长吉图经济区、哈大齐和牡绥地区等区域发展。
    第三节 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发挥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壮大优势产业,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巩固提升全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改善投资环境,有序承接东部地区和国际产业转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加强大江大河大湖综合治理。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中部地区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政策。加快构建沿陇海、沿京广、沿京九和沿长江中游经济带,促进人口和产业的集聚,加强与周边城市群的对接和联系。重点推进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等区域发展。
    第四节 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发挥东部地区对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在改革开放中先行先试,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自主创新中走在全国前列。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着力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能源、土地、海域等资源利用效率,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化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推进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重点推进河北沿海地区、江苏沿海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等区域发展,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
    第五节 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扶持力度
    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改善老少边穷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实施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大力支持西藏、新疆和其他民族地区发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陆地边境地区享有西部开发政策,支持边境贸易和民族特需品发展。在南疆地区、青藏高原东缘地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西边境山区、秦巴山-六盘山区以及中西部其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加大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力度。支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和发展。推进三峡等库区后续发展。对老少边穷地区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并逐步减少市级配套资金。实行地区互助政策,开展多种形式对口支援。
    第十九章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按照全国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引导人口和经济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聚,保护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对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偏高、资源环境负荷过重的部分城市化地区要优化开发。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化地区要重点开发。对具备较好的农业生产条件、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农产品主产区,要着力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对影响全局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
    第二节 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
    基本形成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利益补偿机制。中央财政要逐年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特别是中西部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省级财政要完善对下转移支付政策。实行按主体功能区安排与按领域安排相结合的政府投资政策,按主体功能区安排的投资主要用于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的发展,按领域安排的投资要符合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修改完善现行产业指导目录,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实行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相应完善农业、人口、民族、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第三节 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
    在强化对各类地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评价基础上,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评价考核。对优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强化经济结构、科技创新、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的评价。对重点开发的城市化地区,综合评价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质量效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吸纳人口等。对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实行农业发展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工业等指标。对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评价自然文化资源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
    第四节 建立健全衔接协调机制
    发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方面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按照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规划编制,做好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协调。推进市县空间规划工作,落实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功能区布局。研究制定各类主体功能区开发强度、环境容量等约束性指标并分解落实。完善覆盖全国、统一协调、更新及时的国土空间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开展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跟踪评估。
    第二十章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
    第一节 构建城市化战略格局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线上若干城市群为依托、其他城市化地区和城市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
    在东部地区逐步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壮大若干城市群。科学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缓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压力,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推进大中小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积极挖掘现有中小城市发展潜力,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把有条件的东部地区中心镇、中西部地区县城和重要边境口岸逐步发展成为中小城市。
    第二节 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或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切实保护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大中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继续发挥吸纳外来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鼓励各地探索相关政策和办法,合理确定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的规模。
    对暂时不具备在城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改善公共服务,加强权益保护。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做好与高中阶段教育的衔接。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建立农民工基本培训补贴制度,推进农民工培训资金省级统筹。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第三节 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突出特色、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原则,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健全城镇建设标准,强化规划约束力。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规范新城新区建设,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防止特大城市面积过度扩张。预防和治理“城市病”。
    统筹地上地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交通、通信、供电、供热、供气、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水平,增强消防等防灾能力。扩大城市绿化面积和公共活动空间,加快面向大众的城镇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发行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推动数字城市建设,提高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注重文化传承与保护,改善城市人文环境。 
    第六篇 绿色发展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第二十一章 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重,充分发挥技术进步的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第一节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综合运用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汇等多种手段,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严格用能管理,加快制定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落实机制。推进植树造林,新增森林面积1250万公顷。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控制工业、建筑、交通和农业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探索建立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推进低碳试点示范。
    第二节 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制定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总体战略,加强气候变化科学研究、观测和影响评估。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加快适应技术研发推广,提高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沿海、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水平。加强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提高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三节 广泛开展国际合作
    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参与国际谈判,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制度。加强气候变化领域国际交流和战略政策对话,在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推动建立资金、技术转让国际合作平台和管理制度。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二章 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各类资源保障程度。
    第一节 大力推进节能降耗
    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奖惩制度。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制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和产品能效标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强节能能力建设。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第二节 加强水资源节约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严格水资源保护,加快制定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加强水权制度建设,建设节水型社会。强化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推广普及管道输水、膜下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新增5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支持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在保障灌溉面积、灌溉保证率和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工农业用水水权转换机制。加强城市节约用水,提高工业用水效率,促进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居民生活节水。加强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实施地下水监测工程,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大力推进再生水、矿井水、海水淡化和苦咸水利用。
    第三节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行先补后占,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按照节约集约和总量控制的原则,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时序。提高土地保有成本,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鼓励深度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健全节约土地标准,加强用地节地责任和考核。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
    第四节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
    实施地质找矿战略工程,加大勘查力度,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的战略接续区。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加强重要优势矿产保护和开采管理,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分区管理制度,促进矿业权合理设置和勘查开发布局优化。实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推进规模化开采。发展绿色矿业,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完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坚决制止乱挖滥采。
    第二十三章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减量化优先,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第一节 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
    加快推行清洁生产,在农业、工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重点领域推进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加强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和建筑、道路废弃物以及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构筑链接循环的产业体系。资源产出率提高15%。
    第二节 健全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体系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加快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推进餐厨废弃物等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三节 推广绿色消费模式
    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推动形成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节能省地型住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逐步提高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比重。
    第四节 强化政策和技术支撑
    加强规划指导、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制订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名录,建立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深入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推进甘肃省和青海柴达木循环经济示范区等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
    第二十四章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节 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
    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加强造纸、印染、化工、制革、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行业污染治理,继续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湖库及河流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加大重点跨界河流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火电、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强化脱硫脱硝设施稳定运行,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深化颗粒物污染防治。加强恶臭污染物治理。建立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控制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比例达到80%。有效控制城市噪声污染。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80%。
    第二节 防范环境风险
    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以湘江流域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加大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力度,开展受污染场地、土壤、水体等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强化核与辐射监管能力,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推进历史遗留的重大环境隐患治理。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及控制,提高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
    第三节 加强环境监管
    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环境保护科技和经济政策,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强化产业转移承接的环境监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总量控制指标考核,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环保社会监督机制。
    第二十五章 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第一节 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构建以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和南方丘陵山地带以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为骨架,以其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要支撑,以点状分布的国家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第二节 强化生态保护与治理
    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成果,推进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护好林草植被和河湖、湿地。搞好森林草原管护,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机制。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监管,提高管护水平。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加大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力度,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与流失,积极防治外来物种入侵。
    第三节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研究设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推行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鼓励、引导和探索实施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补偿。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制定实施生态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章 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继续推进大江大河治理基础上,积极开展重要支流、湖泊和中小河流治理,增强城乡供水和防洪能力。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第一节 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完善南北调配、东西互济、河库联调的水资源调配体系,建设一批跨流域调水和骨干水源工程,统筹推进中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设,增加水资源供给和储备能力。推动解决西南等地区工程性缺水和西北等地区资源性缺水问题。新增年供水能力400亿立方米。加强雨洪资源和云水资源利用。推进水文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和重大水利工程调度管理系统建设。
    第二节 增强防洪能力
    继续加强淮河、长江、黄河、洞庭湖、鄱阳湖等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和重要蓄滞洪区建设,建成一批控制性枢纽工程,提高重点防洪保护区的防洪能力。加大中小河流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力度,基本完成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有防洪任务的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加快病险水库和水闸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增强防洪能力。加强海堤达标建设和重要河口综合治理。搞好跨界河流国土防护治理。
    第三节 加强山洪地质气象地震灾害防治
    提高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加快建立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和重点治理。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对滑坡、泥石流等重点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实施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示范,开展重要城市和地区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缓变性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提高地震监测分析与震灾防御能力。 
    第七篇 创新驱动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第二十七章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
    第一节 推进重大科学技术突破
    把握科技发展趋势,超前部署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推动重大科学发现和新学科产生,在物质科学、生命科学、空间科学、地球科学、纳米科技等领域抢占未来科技竞争制高点。促进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紧密结合,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在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生态环保、能源资源、信息网络、新型材料、公共安全和健康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加快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增强共性、核心技术突破能力。
    第二节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重点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大政府科技资源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增强科研院所和高校创新动力,鼓励大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推动建立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参与的创新战略联盟,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军民科技资源集成融合,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发挥国家创新型城市、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形成若干区域创新中心,把北京中关村逐步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第三节 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强化基础性、前沿性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平台建设,建设和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强相互配套、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在重点学科和战略高技术领域新建若干国家科学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构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在关键产业技术领域建设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优化国家工程中心建设布局。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面向企业的技术开发平台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面向公众的科学普及。
    第四节 强化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强化支持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财税金融政策。保持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稳定增长,加大政府对基础研究投入,深化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促进技术进步的税收激励政策。实施知识产权质押等鼓励创新的金融政策。建立健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鼓励采用和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奖励制度,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第二十八章 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学前一年毛入园率提高到85%。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质量和水平。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世界一流大学、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发展,推进“双语教学”。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第二节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规划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县(市)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校和重点班。新增高校招生计划向中西部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创新东西部高校校际合作机制。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逐步实行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健全国家资助制度,扶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节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就业的技能和本领。全面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严格教师资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校长和教师专业化水平,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教。
    第四节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改进考试招生办法,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制度。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责任,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规范办学秩序。扩大教育开放,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
    第二十九章 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第一节 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
    围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创新教育方式,突出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加强实践培养,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建设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引进和用好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第二节 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大力开发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国际商务、能源资源、农业科技等经济领域和教育、文化、政法、医药卫生等社会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统筹推进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社会工作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人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第三节 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职能转变,规范行政行为,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深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机制,营造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改进人才服务和管理方式,落实国家重大人才政策,抓好重大人才工程,推动人才事业全面发展。 
    第八篇 改善民生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第三十章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提高政府保障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第一节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管理权限,健全地方政府为主、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
    第二节 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第三十一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第一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规模。完善税费减免、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场地安排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促进各类群体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机制。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开展对外劳务合作。
    第二节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就业信息全国联网,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对未能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普遍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完善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健全失业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就业需求预测。
    第三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改善劳动条件,加快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第三十二章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第一节 深化工资制度改革
    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部分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
    第二节 健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
    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出让制度,建立国有土地、海域、森林、矿产等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全民共享机制,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提高上交比例,统一纳入公共财政。完善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创造条件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保障技术成果在收入分配中的应得份额。建立健全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严格控制职务消费。
    第三节 加快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
    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基和税率结构,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逐步建立健全财产税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支出比重,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较大幅度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
    第四节 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外收入、非货币性福利等。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清理规范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加快收入信息监测系统建设。建立收入分配统筹协调机制。
    第三十三章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第一节 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切实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健全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继续通过划拨国有资产、扩大彩票发行等渠道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
    第二节 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分类施保,实现应保尽保。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加强城乡低保与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和扶贫开发等政策的衔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保障低保边缘群体的基本生活。
    第三节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逐步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逐步提高国民福利水平。坚持家庭、社区和福利机构相结合,逐步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加强残疾人、孤儿福利服务。加强优抚安置工作。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积极培育慈善组织,落实并完善公益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四章 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第一节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积极预防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提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农村医疗急救网络。普及健康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70%以上的城乡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孕产妇死亡率降到22/10万,婴儿死亡率降到12‰。
    第二节 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形成新的运行机制。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达到2人。加快推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形成各类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格局。完善区域卫生规划,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放宽社会资本和外资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第三节 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并缩小差距。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做好各项制度间的衔接,整合经办资源,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全面推进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改革付费方式。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第四节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现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基本药物实际报销水平。加强药品生产管理,整顿药品流通秩序,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第五节 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形式。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以病人为中心大力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改善医患关系,方便群众就医。推进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注重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第六节 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重视民族医药发展。发展中医药教育,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质量认证和标准建设。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要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
    第三十五章 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
    第一节 健全住房供应体系
    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导合理消费,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中高收入家庭,实行租赁与购买商品住房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经济、适用、环保和节约资源的住房标准体系,倡导符合国情的住房消费模式。
    第二节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多渠道筹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赁补贴制度。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监管程序,严格规范准入、退出管理和租费标准。
    第三节 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
    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和问责机制,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市场监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级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健全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合理引导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快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法,修订完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管理和扩大覆盖范围。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第三十六章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一节 加强计划生育服务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体系,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和特别扶助金的标准,扩大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拓展服务范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大出生缺陷预防力度,做好健康教育、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筛查、营养素补充等服务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农村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第二节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全面开发妇女人力资源,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加强妇女劳动保护、社会福利、卫生保健、扶贫减贫及法律援助等工作,完善性别统计制度,改善妇女发展环境。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节 保障儿童优先发展
    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实施儿童发展纲要,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儿童成长环境,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消除对女童的歧视,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加强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切实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孤残儿童、艾滋病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等问题。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具有护理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拓展养老服务领域,实现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健康、辅具配置、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援助等方面延伸。增加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
    第五节 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实施重点康复和托养工程、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和“阳光家园”计划,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推进无障碍建设。制定和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第九篇 标本兼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适应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第三十七章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
    第一节 健全社会管理格局
    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把握方向、整合力量、统筹各方,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型管理能力。发挥人民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推进社会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和法制化。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培养公民意识,履行公民义务,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第二节 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加快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加强源头治理,更加注重民生和制度建设,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防止和减少社会问题的产生;加强动态管理,更加注重平等沟通和协商,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应急处置,更加注重应急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化解消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
    第三十八章 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第一节 完善社区治理结构
    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居地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驻区单位积极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鼓励因地制宜创新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
    第二节 构建社区管理和服务平台
    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延伸基本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发展社区服务站等专业服务机构,有效承接基层政府委托事项。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维稳、信访等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构建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完善优秀人才服务社区激励机制,推进社区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加快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第三十九章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第一节 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经济类、公益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发挥沟通企业与政府的作用。完善扶持政策,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扩大税收优惠种类和范围。
    第二节 加强社会组织监管
    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健全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监管。建立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和管理信息平台,制定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提高政府监管效力。实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评估制度,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强化社会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自律性。
    第四十章 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一节 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完善公共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注重民意收集与信息反馈,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信访制度。发挥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大众传媒等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发挥互联网通达社情民意新渠道作用,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第二节 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
    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领导协调、排查预警、疏导转化、调解处置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整合各方面力量,有效防范和化解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企业重组和破产等引发的社会矛盾。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群众工作制度,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共同维护群众权益,兼顾好各方面群众关切,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第四十一章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
    第一节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制定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责任链。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强化快速通报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管执法,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继续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检查和不良反应监测等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快速检测能力建设,整合社会检测资源,构建社会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强化基本药物监管,确保用药安全。
    第二节 严格安全生产管理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健全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严格安全许可。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制度,深化煤矿、交通运输等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防范治理粉尘与高毒物质等重大职业危害。开展安全科技攻关和装备研发,规范发展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技术援助和服务。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6%。
    第三节 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危机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以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专家队伍、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提高生命救治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综合管理,优化布局和方式,统筹安排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建立健全应急教育培训体系。完善特大灾害国际救援机制。
    第四节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做好刑罚执行和教育矫治工作。完善和规范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建设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加强特殊人群安置、救助、帮教、管理和医疗工作,加大社会治安薄弱环节、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加强情报信息、防范控制和快速处置能力,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加强刑事犯罪预警工作,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第十篇 传承创新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第四十二章 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
    全面持续有效地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一节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加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守法、敬业诚信和勤俭节约,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第二节 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提倡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强化职业操守,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劳动致富,发扬团队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建立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第三节 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的空间。加强青少年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创造出更多青少年喜闻乐见、益智益德的文化作品,广泛开展面向青少年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倡导企业文化建设,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有效遏制违法有害信息传播。综合运用经济、教育、法律、行政、舆论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第四十三章 推进文化创新
    适应群众文化需求新变化新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第一节 创新文化内容形式
    立足当代中国实践,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借鉴世界文明成果,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研究设立国家艺术基金,提高文化产品质量。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第二节 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流动。加快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文化企业特点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完善版权法律政策体系,提高版权执法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第四十四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第一节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公共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鼓励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注重满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农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为重点,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改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建设和改造文化服务网络。完善城市社区文化设施,促进基层文化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传播能力。加强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拓展文化遗产传承利用途径。依法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建立国家文化艺术荣誉制度。
    第二节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培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文化企业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和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研发制定文化产业技术标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加快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影院建设。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构建以优秀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对外开放格局,积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增强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提升国家软实力。 
    第十一篇 改革攻坚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改革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深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四十五章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第一节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要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有必要保持国有独资的国有大型企业要加快公司制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铁路、盐业等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继续推进电信、石油、民航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
    第二节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实行公益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
    第三节 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完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优化外部环境,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改善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章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第一节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提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水平,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调整和规范政府管理的事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继续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坚定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完善公务员制度。深化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降低行政成本。
    第二节 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第三节 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实行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发挥绩效评估对推动科学发展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度。强化审计监督。推行行政问责制,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改正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四节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严格认定标准和范围,对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规范转制程序,完善过渡政策,将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继续保留的事业单位强化公益属性,推进人事管理、国有资产和财政支持方式等方面的改革。
    第四十七章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
    第一节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完善分税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特别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调减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制度。
    第二节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基础上研究编制社会保障预算,建立健全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和预算执行监督,健全预算公开机制,增强预算透明度。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及国债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第三节 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
    按照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分配关系、完善税权配置的原则,健全税制体系,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结构和征税环节。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推进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改革。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
    第四十八章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全面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构建组织多元、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不断增强金融市场功能,更好地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
    第一节 深化金融机构改革
    继续深化国家控股的大型金融机构改革,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强化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继续深化国家开发银行改革,推动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研究推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继续推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促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规范发展。强化保险机构的创新服务能力和风险内控能力,加强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深化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提高资金运作水平。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
    第二节 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继续鼓励金融创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宽货币市场广度和深度,增强流动性管理功能。深化股票发审制度市场化改革,规范发展主板和中小板市场,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扩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国际板市场。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完善发行管理体制,推进债券品种创新和多样化,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推进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私募基金市场。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市场法律法规。继续推动资产管理、外汇、黄金市场发展。
    第三节 完善金融调控机制
    优化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健全货币政策决策机制,改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和环境。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强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拓宽使用渠道,提高收益水平。
    第四节 加强金融监管
    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健全金融监管机构之间以及与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强化地方政府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责任。制定跨行业、跨市场金融监管规则,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发展信用评级机构。参与国际金融准则修订,完善我国金融业稳健标准。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境外监管机构的国际合作。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安全。
    第四十九章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建立健全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第一节 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继续推进水价改革,完善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城市供水价格政策。积极推进电价改革,推行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和竞价上网试点,完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改革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积极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按照价、税、费、租联动机制,适当提高资源税税负,完善计征方式,将重要资源产品由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第二节 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提高排污费征收率。改革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适度提高垃圾处理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水平。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选择防治任务繁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
    第三节 建立健全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
    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健全矿业权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规范发展探矿权、采矿权交易市场,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规范排污权交易价格行为,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促进资源环境产权有序流转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第十二篇 互利共赢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由出口和吸收外资为主转向进口和出口、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新形势,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不断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扩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完善更加适应发展开放型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风险,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
    第五十章 完善区域开放格局
    坚持扩大开放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协同推动沿海、内陆、沿边开放,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均衡协调的区域开放格局。
    第一节 深化沿海开放
    全面提升沿海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加快从全球加工装配基地向研发、先进制造和服务基地转变。率先建立与国际化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区域国际竞争软实力。推进服务业开放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吸引国际服务业要素集聚。深化深圳等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加快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建设。
    第二节 扩大内陆开放
    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为依托,以各类开发区为平台,加快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发挥资源和劳动力比较优势,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领域,积极承接国际产业和沿海产业转移,培育形成若干国际加工制造基地、服务外包基地。推进重庆两江新区开发开放。
    第三节 加快沿边开放
    发挥沿边地缘优势,制定和实行特殊开放政策,加快重点口岸、边境城市、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强基础设施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发展面向周边的特色外向型产业群和产业基地,把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建成向东北亚开放的重要枢纽,把新疆建成向西开放的重要基地,把广西建成与东盟合作的新高地,把云南建成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不断提升沿边地区对外开放的水平。
      
    第五十一章 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继续稳定和拓展外需,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推动外贸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从成本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变。
    第一节 培育出口竞争新优势
    保持现有出口竞争优势,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提升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加工贸易从组装加工向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制造、物流等环节拓展,延长国内增值链条。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和功能,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鼓励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提高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
    第二节 提升进口综合效应
    优化进口结构,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短缺资源和节能环保产品进口,适度扩大消费品进口,发挥进口对宏观经济平衡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优化贸易收支结构。发挥我国巨大市场规模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促进进口来源地多元化。完善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机制,有效利用国际资源。
    第三节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促进服务出口,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提高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在稳定和拓展旅游、运输、劳务等传统服务出口同时,努力扩大文化、中医药、软件和信息服务、商贸流通、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出口。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建设若干服务外包基地。扩大金融、物流等服务业对外开放,稳步开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引进优质资源,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
    第五十二章 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提高安全高效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第一节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优化结构,引导外资更多投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投向中西部地区。丰富方式,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境内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外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先进技术,鼓励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制度、经验,积极融入全球创新体系。优化投资软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有效利用国外优惠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完善外债管理。
    第二节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深化国际能源资源开发和加工互利合作。支持在境外开展技术研发投资合作,鼓励制造业优势企业有效对外投资,创建国际化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扩大农业国际合作,发展海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积极开展有利于改善当地民生的项目合作。逐步发展我国大型跨国公司和跨国金融机构,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做好海外投资环境研究,强化投资项目的科学评估。提高综合统筹能力,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加快完善对外投资法律法规制度,积极商签投资保护、避免双重征税等多双边协定。健全境外投资促进体系,提高企业对外投资便利化程度,维护我国海外权益,防范各类风险。“走出去”的企业和境外合作项目,要履行社会责任,造福当地人民。
    第五十三章 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
    扩大同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增进相互信任,提高合作水平。深化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共同发展繁荣。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深化传统友谊,维护共同利益。积极开展多边合作。
    推动国际经济体系改革,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等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合作,推动建立均衡、普惠、共赢的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积极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促进国际货币体系合理化。加强与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的修订制定,在国际经济、金融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联系,深化同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利用亚太经合组织等各类国际区域和次区域合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合作。加强南南合作。优化对外援助结构,创新对外援助方式,增加对发展中国家民生福利性项目、社会公共设施、自主发展能力建设等领域的经济和技术援助。
    第十三篇 发展民主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五十四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权。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做好侨务工作,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
    第五十五章 全面推进法制建设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加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法律援助。加强人权保障,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第五十六章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保持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政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严格管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
    第十四篇 深化合作 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出发,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深化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推进海峡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努力。
    第五十七章 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支持香港、澳门充分发挥优势,在国家整体发展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节 支持港澳巩固提升竞争优势
    继续支持香港发展金融、航运、物流、旅游、专业服务、资讯以及其他高增值服务业,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支持香港发展高价值货物存货管理及区域分销中心,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增强金融中心的全球影响力。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加快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
    第二节 支持港澳培育新兴产业
    支持港澳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支持香港环保、医疗服务、教育服务、检测和认证、创新科技、文化创意等优势产业发展,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支持澳门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化,加快发展休闲旅游、会展商务、中医药、教育服务、文化创意等产业。
    第三节 深化内地与港澳经济合作
    加强内地和香港、澳门交流合作,继续实施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深化粤港澳合作,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支持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珠江三角洲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金融合作区域,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构建现代流通经济圈,支持广东在对港澳服务业开放中先行先试,并逐步将先行先试措施拓展到其他地区。加快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步伐。加强规划协调,完善珠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的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内地与港澳文化、教育等领域交流与合作。
    第五十八章 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
    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八项主张,全面贯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和六点意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巩固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努力加强两岸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交流,积极扩大两岸各界往来,持续推进两岸交往机制化进程,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
    第一节 建立健全两岸经济合作机制
    积极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两岸其他协议,推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后续协商,促进两岸货物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及其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
    第二节 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
    扩大两岸贸易,促进双向投资,加强新兴产业和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合作,推动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明确两岸产业合作布局和重点领域,开展双方重大项目合作。推进两岸中小企业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加强两岸在知识产权保护、贸易促进及贸易便利化、海关、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支持大陆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正当权益。
    第三节 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试作用,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和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发挥福建对台交流的独特优势,提升台商投资区功能,促进产业深度对接,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推进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经济发展。
    第十五篇 军民融合 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着眼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
    第五十九章 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坚持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着眼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以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为主线,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坚持人民军队的根本宗旨,大力弘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军事斗争准备,以提高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为根本着力点,深入推进军事训练转变,坚持科技强军,加强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建设,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步伐,加紧培养新型高素质军事人才,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加强科学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优化领导管理体制,健全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推动军事理论、军事技术、军事组织、军事管理创新。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力量,增强执勤处突和反恐维稳能力。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第六十章 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坚持国家主导、制度创新、市场运作、军民兼容原则,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充分依托和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国防实力和军事能力,大力推进军地资源开放共享和军民两用技术相互转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满足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需要的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体系。
    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优化结构,增强以信息化为导向、以先进研发制造为基础的核心能力,加快突破制约科研生产的基础瓶颈,推动武器装备自主化发展。完善武器装备采购制度。改进军队人才征招选拔,完善从地方直接征召各类人才的政策制度。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加强退役军人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以生活保障、通用物资储备、装备维修等为重点的军队保障社会化改革,形成与国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体系相适应的军队职工管理制度,建立军民结合的军事物流体系和军地一体的战略投送力量体系。
    坚持经济建设贯彻国防需求,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和海洋、空天、信息等关键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和共享力度,完善政策机制和标准规范,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良性互动。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健全国防动员体系,加强人民武装、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建设和国防教育,增强国防动员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能力。
    第十六篇 强化实施 实现宏伟发展蓝图
    本规划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法律效力。要举全国之力,集全民之智,实现未来五年宏伟发展蓝图。
    第六十一章 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
    推动规划顺利实施,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级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第一节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各级政府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打破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与国家战略意图相一致。
    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主要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主要通过政府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
    第二节 强化政策统筹协调
    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注重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配合。按照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逐步增加中央政府投资规模,建立与规划任务相匹配的中央政府投资规模形成机制,重点投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
    第三节 实行综合评价考核
    加快制定并完善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评价考核,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第四节 加强规划监测评估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加强服务业、节能减排、气候变化、劳动就业、收入分配、房地产等方面统计工作,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规划主管部门要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国务院提交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情况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国务院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国务院要提出调整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六十二章 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规划法制建设,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编制程序,健全责任明确、分类实施、有效监督的实施机制。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制一批国家级专项规划特别是重点专项规划,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支撑和抓手。
    地方规划要切实贯彻国家战略意图,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要做好地方规划与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协调,特别要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
    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主要指标应当设置年度目标,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年度计划报告要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
    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奋斗!
    201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