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简称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现面向海内外招聘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和高层次人才,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积极报名或大力举荐。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始建于1975年,时为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科学院环境化学研究所,1986年与中国科学院生态学研究中心(筹)合并,建立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性研究机构。
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上世纪70年代率先在国内开展持久性有毒化学污染物(Persistent Toxic Substances,PTS)的相关研究和环境监测标准方法体系的建设,在环境分析方法与仪器设备研制、污染分布与演化趋势、污染物形态与环境化学行为以及生态毒理效应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基础性的系统研究,在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学科建设与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的奠基性贡献,为我国持久性有毒化学污染物的环境管理及污染控制对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实验室2004年通过科技部论证,2005年开始建设,2007年正式通过验收,2010年和2015年分别被评为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
一、招聘岗位
岗位1:实验室副主任(1-2名)
岗位职责:
1.在实验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内部职责分工协助开展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2.发挥专业特长优势,引进与培养并重建设高水平科研团队,领导开展学科、领域前沿基础研究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和产出重大科技成果。
申请条件:
1.政治素质好,爱国敬业,恪守科学道德,有奉献精神;
2.具有领军才能与先进的管理理念,在本领域内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曾独立领导研究团队工作并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或者获得重要科技奖项;
3.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应聘日期计);
5.全职在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工作。
岗位2:高层次人才(多名)
岗位职责:
1.独立建设研究组,建设与实验室优势学科相辅相成的研究方向;或加入实验室主干研究组,协助研究组组长开拓新兴学科方向;
2.发挥专业特长优势,建设高水平科研团队,开展学科、领域前沿基础研究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和产出重大科技成果。
申请条件:
1.政治素质好,爱国敬业,恪守科学道德,有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与先进的学术理念,在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取得优秀研究成果,或者获得重要科技奖项;
3.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应聘日期计);
5.全职在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工作。
二、薪酬待遇
按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相关规定执行。特别优秀的杰出人才具体待遇一事一议,不设上限。
三、招聘评审相关事项
1.有意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person@rcees.ac.cn。应聘材料请以“应聘副主任/高层次人才+姓名” 命名。应聘材料包括:
(1)岗位应聘申请表(详见附件,含个人工作、学习简历);
(2)主要研究成果简述(500字以内);
(3)本人应聘后具体工作设想及预期目标;
(4)代表性学术论文和成果清单;
(5)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及获奖证书扫描件;
(6)其他证明材料。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初审通过后,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人:曹青 王蕾
联系电话:010-62849180 62849520
电子邮箱: person@rcees.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邮编10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