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中科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部署和要求,10月18日下午,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在生态科研楼601会议室组织召开贯彻落实中科院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传达会。中心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党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等4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庄绪亮主持。
庄绪亮传达了中科院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部署了中心集中开展警示教育的活动方案。他重点强调了在全院警示教育大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春礼和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建国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院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要求。随后,庄绪亮带领全体参会人员集中逐条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条例》修订的基本情况、八项特点和新旧内容对照等,特别是针对修订的内容,结合最新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强调。会上,他带领大家重温了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科学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
党委委员、党办主任张秀丽传达了中科院直属机关纪委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科院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材料。
庄绪亮在讲话中强调,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工作理念,将政治要求融入到日常科研管理工作中,要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坚持遵规守纪、带头廉洁自律、敢于担当作为,不断补足精神之“钙”,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各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警示教育活动;同时,以身作则,带头加强政德修养,以违纪违法案件为警鉴,始终做到警钟长鸣,营造中心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为科研创新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集中学习会场
会议现场
党委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