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离所转单,启动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
2.确定出站报告评委(5-7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领域专家,至少2名所外专家,合作导师可以做评委,不可以做主席);
3.下载中心博士后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博士后管理下载区),并提前张贴出站报告通知;
4.拟出站博士后做出站报告;
5.提交胶装版博士后出站报告四份,博士后出站报告应含合作导师和博士后本人签字的《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博士后管理下载区下载);
6.将博士后出站报告、博士后出站报告查重结果和答辩照片(含本人答辩和与评委合影各一张)电子版发至hmren@rcees.ac.cn;
7.若承担有博士后基金,完成博士后基金结题后方可办理网上出站申请。请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1份至人事处,并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网上系统提交结题申请;
8.联系出站工作单位或委托存档机构出具调档函并交至人事处;
9.交回离所转单;
10.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办理网上出站。出站申请经人事处审核后,打印系统生成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1份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一式2份(下载中心下载)交至人事处;
11.出站申请经全国博管办审核通过后,根据提交的调档函办理行政关系、工资及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温馨提示:如出站工作单位需要基层党组织的政审意见,请所在党支部书记在政审意见表上签字后再找基层党组织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