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布告栏包括生态科研楼、环境化学楼、环境技术楼、生物技术楼一层公用布告栏。

  2. 在布告栏张贴通知、布告、宣传材料等,应当排列整齐。

  3. 一般通知保留一周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撤下。余下材料应重新调整次序,排列整齐。

  4. 由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整理布告栏材料,撤下的材料统一保留一定时间备查。

  5. 布告栏空间有限,张贴新的通知时,依据规则(一般先上先撤)撤除已有的布告材料。

  6. 一般使用大头针固定通知材料,禁止使用胶水等破坏性材料。

  7. 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院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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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 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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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生态学学会城市生态专业委员会
  • 中国生态学学会微生物专业委员会
  • 中国生态学学会生态工程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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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生态学学会生态健康与人类生态专业委员会
  • 中国生态学学会区域生态专业委员会
  • 中国生态学学会可持续发展生态专业委员会
  • 中国生态学学会生态系统服务专业委员会
  • 国际环境问题科学委员会(SCOPE)中国委员会
  •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化学分会
  • 中国化学会环境化学专业委员会
  • 中国毒理学会分析毒理专业委员会
  • 北京生态修复学会
其他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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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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