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关于申报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03-13

中心各研究组和博士后: 

  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2023年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并编制了《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 

  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香江学者计划中心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417日。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心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417日。 

  三、学术交流项目 

  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设站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采取“随时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予以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拟于10月公布获选结果。参会日期先于获选日期的,可先参会,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 

  学术交流项目中心接受申报截止日期为915 

  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showinfo_xwdt.html?infoid=ed2e5036-3d06-4f03-94ec-e043432f00cc)包括3个项目的主要内容、申请条件、遴选程序及有关要求等。请申请人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人事处 

  20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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