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启动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8-16

中心各研究组: 

  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相关安排如下: 

  一、本中心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牵头申报奖项的项目: 

  1. 奖项包括: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要求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中填报,具体提名要求请见通知原文及《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网页链接:http://kw.beijing.gov.cn/art/2023/8/15/art_736_646552.html)。 

  2. 请于822日前邮件反馈科技处申报意向(附件2),以便科技处提前开展组织协调工作。 

  3. 申报项目类奖项(自然、发明、进步)请注意在系统填报前在北京市奖励办进行成果登记,登记流程详见:http://kw.beijing.gov.cn/col/col9246/index.html,按照北京市成果登记流程要求填报。 

  4. 请于97日前提交符合要求的公示材料电子版至科技处,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提名意见、主要支撑材料目录、候选人及排序、候选单位及排序等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所有候选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均需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提交相关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盖章件至科技处。 

  5. 请于911日前提交推荐书主件及附件的电子版材料至科技处审核。 

  6. 项目提交截止时间为9151730,提名材料经北京市奖励办形式审查存在问题的,可以进行一次补正,补正后仍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北京市奖励办将不予受理,补正截止时间为9271730分。书面提名材料扫描件在电子版提名材料网审通过后即可上传,上传截止时间为10131730分。另请多备1套纸质原件至科技处存档。经评审获奖项目需报送纸质版书面提名材料至北京市奖励办。 

  二、本中心作为非第一完成单位参与申报奖项的项目: 

  1. 请于911日前提交:用章申请表、报奖说明(研究组长签字)、提名书等,具体请参见“中心人员参与外单位牵头报奖相关要求”。 

  2. 请不晚于牵头单位要求的截止日期前7天提交符合要求的公示材料电子版至科技处,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期结束后中心出具公示证明。 

  3. 请于1020日前提交最终版电子版和书面提名材料扫描件(含附件)至科技处存档。 

    

  联系人:罗莎 

  电话:62923597-802 

  邮箱:shaluo@rcees.ac.cn 

    

  附件:1. 关于启动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2. 申报意向表 

    

  科技开发处 

  202381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