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申请受理时间及要求

日期:2023-01-30

  2023年基金申报有关事项第一轮通知如下:   

  (一)2023年2月24日前,发送《基金项目预报表-2023版》(附件1)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和附件名请用申请人“姓名”。需要新注册基金委系统账户的申请人,邮件标题和附件名均请注明“姓名-开户”,并在表中备注身份证号。请准确填写项目预报表信息,后续通知将根据预报表信息定向发送各类项目申请人。  

  (二)申请书初稿在线提交时间,见下表:  

项目名称

在线提交截止时间

青年基金

3316:00

面上基金

3916:00

其他项目

31416:00

  (三)申请项目注意事项说明:  

  1、请根据基金管理系统最新填报说明、正文模板及简历模板填写项目申请书。  

  2、申请人请按照《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

portal0/tab1398/)中申请规定和各项目类型查看申请项目的注意事项。 

  3、涉及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的项目,请提前办理审查文件。伦理审查申请表与同意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区下载。 

  4、有合作单位的项目:

  (1)请在申请期提供签订的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协议书-申请阶段(附件2)。 

  (2)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和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直接费用金额、及占总金额的比例,是否已签订合作协议。 

  5、严禁冒名申请、编造申请人和参与人虚假信息,包括:身份、个人履历、单位、论文、专利、奖励;严格遵循科学界公认的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严禁抄袭、伪造、篡改。 

  6、申请人慎重自查限项(注意非高级职称人员今年起参与项目限两项),尤其有多个依托单位的申请人,项目总数纳入限项范围。如因限项形审不合格,今年将无法再次申请基金项目。     

  (四)申请书返修及纸质件提交要求  

  1、系统提交申请书初稿后,需提交一份纸质件至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 形审不合格的申请书,请按照系统中返修意见逐条修改。 

  2、申请书定稿后,需再提交一份纸质件至科技处留档。  

  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1)附件无需打印提交;  

  (2)纸版申请书版本号与电子版一致; 

  (3)形审自检表:请申请人认真核对形审自检表后签名(自检表2月中下旬上传到中心网站下载区);  

  (4)打印及装订要求: 

  初稿纸质件:申请书双面打印,侧方打两个钉装订。无需提交形审自检表和签字盖章页。  

  定稿纸质件:申请书双面打印,侧方打两个钉装订,申请人及参与人全部亲笔签名,要求签名字体工整,请勿草书、个性签名或代签。同时提交形审自检表,合作协议,与额外一份签字盖章页。 

  中心基金项目联系人:张帆宇 62923597-803 fyzhang@rcees.ac.cn 

    

   附件:1.基金项目预报表-2023 

      2.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协议书-申请阶段 

  

  科技开发处  

  20231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