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3年夏季批次跨学科门类调整专业申请的通知

日期:2023-05-22

中心各在籍研究生:

  2023年度夏季学科群分委员会议将于6月下旬召开,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研究生跨学科门类调整攻读专业的,在申请调整攻读专业前应按照拟调整学科培养方案和导师要求修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培养单位初审后,需经拟转入专业所在学科群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报国科大审批。”之规定,学生跨学科门类调整专业的申请需经学科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关于专业学位调整专业的审批流程和要求已做如下变更: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已将专业学位类别统筹归入相应学科门类中。故本次跨学科门类调整专业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调整原则相同,不涉及跨门类调整的(例如:软件工程(085405)调整至电气工程(085801)),无须报学科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专业学位调整专业仍根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执行,即2020年及以后入学的专硕,不能调整至08开头的专业学位专业。 

  一、申请审批流程: 

  学生通过学籍变动审核系统提交申请、上传材料,培养单位审核。具体操作流程与其他类型学籍变动申请相同。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学生在学籍变动系统内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符合拟调整专业培养方案的培养计划(需有导师签字,模板见附件1)。 

  (2)成绩单。 

  (3)完成开题或中期考核的学生,请提供开题或中期报告。 

  (4)学生认为有必要附上的其他材料。 

  2.其他材料:《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跨学科门类调整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2),请将该Excel文件同时发送至邮箱fushan@rcees.ac.cn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在系统提交的学籍变动申请,务必理由详实、内容完整。 

  2.《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指导教师意见及研究所意见栏需意见明确(请写明“是否同意”),日期项填写完整。 

  3.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电子版文件的清晰、端正,请使用扫描件。 

  4.学生的培养计划请按附件1的表格进行填写。其中“课程培养计划”项,可以只列出“拟选课程”,“已经上过的课程”提供课程成绩单即可。 

  5.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研究生毕业注册前六个月内不得申请调整专业,所以本次不受理参加2023年夏季毕业注册学生的调整专业申请。 

  四、材料提交时间: 

  截止时间:请在5月28日前将《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跨学科门类调整专业申请汇总表》Excel文件发至fushan@rcees.ac.cn,并在SEP系统内完成学生申请及上传材料。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书 

     2.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跨学科门类调整专业申请汇总表 

 

 教育处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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