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中心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心党委委员、所务委员参加了学习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副主任房自正主持。
房自正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会议认为党中央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会议强调,全体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学习会上,占剑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修订历史、修订意义、内容解读、条款全文等四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详细梳理,张秀丽领学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逐章逐条学习全部内容。与会人员结合典型案例、实际工作等交流了学习体会。
会议指出,党中央再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纪律的“高压线”更明确、更清晰、更细化、更严格,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具有重大意义;《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
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按照院党组和直属机关党委部署安排,精心组织中心学习教育工作。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逐字逐句、逐条逐章通读条例规定,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领导干部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党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落实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教育,加强日常监督,推动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各部门、各党支部要以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为契机,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努力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
党委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