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03-22

中心各部门:  

  根据院人事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现将中心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受理时间  

  2023410日前 

  二、受理流程 

  1. 推荐人选应符合《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在推荐人选标准方面,推荐人选应当为在册正式职工、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推荐国家或院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创新平台、全国重点实验室、重要创新团队和研究单元的科技骨干;重点支持从事前瞻性、战略性基础研究,以及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相关领域的科技骨干;鼓励具有较好发展潜质的青年人才以及没有海外留学经历的科技人才走出去、 

  (2)在留学机构选择方面,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国际一流或与我院科技合作关系密切的大学、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2. 人事处将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年龄、职务、申请类别、资助年限间隔、外语水平、身心健康状况等。 

  3. 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公派留学项目推荐进行评议,主要评议申请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术诚信、申请资格等,重点评议申请人的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目标任务是否明确,对推荐人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4. 将推荐人选后向院报送,院复核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待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获资助人选。 

  三、受理材料要求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选派要求详见《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 

  2. 申请人须在项目受理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单位选择中国科学院),并请申请人于202341016:00将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材料具体要求请查阅《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2)提交至人事处。如提供材料中有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 另外,需要同时填写申请备案表(附件6,需研究组长签字同意)一并提交,过期不予受理,并请起草本人的单位推荐意见,将word版文件发送至联系人信箱。  

  四、说明及要求 

  1. 国家公派留学是我院人员出国深造学习、交流合作的重要方式,有公派留学意愿者,可积极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或博士后项目。其中博士后项目的派出: 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2. 国家留学基金委预计将于20236月底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1231日。中心将在人员实际派出前,做好行前教育工作,同时通过院ARP公派留学境外培训系统向院人事局报备派出信息。 

  3. 国家公派留学申请相关文件,均可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综合项目专栏中查询。 

  4. 院将根据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报和录取情况等,适时启动院公派留学项目申报工作。详情待后续人事处通知。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季羽、王蕾  

  联系电话:6284918062849520 

  Emailjyguo@rcees.ac.cnwanglei@rcees.ac.cn  

    

  附件: 

  1. 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2. 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 

  3.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4. 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流程 

  5. 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6. 备案申请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