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青年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12-13

中心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中国科学院青年持续深化理论学习,不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要求,按照直属机关党委统一部署,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青年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11日以后出生)。 

  二、评选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初心使命,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准确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3. 积极参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学习活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参加中国科学院团委组织的理论学习交流活动,积极参加“根在基层”调研等学习实践活动,骨干带动作用突出。 

  4. 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我院提出的“四个率先”和“两加快一努力”要求以及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态度坚定、行动有力,始终牢记“国家队”“国家人”的职责和使命,心系“国家事”,肩扛“国家责”,业务能力过硬,勇于创新创造,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群众公认。 

  三、评选办法与程序 

  1. 中心根据评选条件推荐1名候选人,填写《青年学习标兵推荐登记表》(附件1)及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报院团委办公室。 

  2. 院团委组织初评,提出20名初步候选人,报直属机关党委。 

  3. 直属机关党委评选提出10名青年学习标兵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4. 印发文件,对青年学习标兵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请申请人于122012:00前将推荐登记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中心团委邮箱tuanwei@rcees.ac.cn推荐登记表和事迹材料中不得含有涉密信息。 

  联系人:王蕾  62849520 

    

  附件:青年学习标兵推荐登记表 

    

    

  中心团委 

  2021121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