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7-05-02

中心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6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7年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名额分配 

  2017年度院公派出国留学选派计划如下: 

  (一)交流项目(共计60名) 

  支持我院“特聘研究员”采取学术休假的方式赴国外先进科研机构(大学)进行访学,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学术交流及合作,提升对世界科技前沿的把握能力。 

  (二)访学项目(共计120名) 

  支持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中青年骨干赴国外先进科研机构(大学)进行访学,了解世界科技前沿,提升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和主持科研项目的能力(含中国科学院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者联合培养项目10名)。 

  承担一三五任务骨干人员、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等优先选派。 

  (三)研修项目(共计120名) 

  支持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赴国外进行研修,学习国外先进技术,扩展国际视野,促进知识与技能的更新。 

  可个人派出或组成团组统一派出。 

  二、申报说明和要求 

  (一)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基本条件、相关项目要求、资助强度等请参照《管理办法》(附件1)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已申报2017年度国家公派留学面上项目的人员优先选派。 

  (三)院公派留学各类项目的指标有效期均为12个月。 

  (四)院公派留学各类项目(不包括交流项目、中国科学院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者联合培养项目)申报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ARP系统网上申报时提交PDF版)。正式邀请信/函(邀请信/函内容要求详见附件2)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 

  (五)院公派留学访学项目和研修项目(个人类)外语水平要求参照国家公派留学的外语水平要求(详见附件3)。但申请人申报时无需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获院公派留学相关项目资助,办理派出手续时提供即可。 

  (六)申报院公派留学研修项目(个人类)的工程技术人才原则上应为我院工程技术系列聘用的中青年骨干人员。 

  (七)院将重点围绕“8个重大创新领域和2类公共支撑平台”战略布局和“三重大”产出导向,对参与四类机构分类改革试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十三五”院重点项目的人员予以优先支持。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项目申请通过ARP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17515-524 

  在项目申报前,请申请者填写《ARP用户新增/变更/注销申请表》(附件4)开通相关权限,纸质版交至人事教育处1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系统开放后,请仔细阅读《院公派留学申报流程》(附件5),按要求和步骤进行填报。不按要求网上申报或延期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时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如下: 

  1. 申请(访学项目和研修项目)人(团组)邀请信复印件1份; 

  2.  承担一三五任务骨干人员,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参与四类机构分类改革试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十三五院重点项目的人员等证明材料。 

  3.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院公派留学申请备案表》(附件6),请课题组(部门负责人)签字。 

   人:王蕾 

  联系电话:010-62849520 

  电子邮箱:wanglei@rcees.ac.cn 

  附件:1.《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管理办法》

       2.国外邀请函信内容要求 

     3.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4. ARP用户新增/变更/注销申请表 

     5.院公派留学ARP系统申报流程

     6.申请备案表 

  人事教育处 

  20175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