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职工、研究生:
为培养青年创新意识,激发科研热情,树立求实态度,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我院“率先行动”计划,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院团委、院青联、科学传播局决定联合举办中国科学院“发现科学之美”图片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展现科学魅力 聚焦献力创新
二、参赛对象
职工和研究生
三、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为能够反映“科学之美”的照片(图片),同时附上说明文字;照片(图片)和说明文字的文件名格式为“单位-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参见附件2);
2. 照片(图片)要求为作者原创,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大小在3M至10M之间,拍摄对象、材料及处理方法不限,既可以由单张照片(图片)展示静态瞬间,也可以由组图(限8张以内)讲述相关过程;单张照片(图片)应注重图像美观及视觉效果,组图应注重连续性、完整性;
3. 说明文字内容包括:作者信息、成像设备、成像时间,重点描述照片(图片)体现出的科学内容或科普知识,也可增加作者自身的感悟等,字数在500字以内,格式为TXT或DOC。
四、评奖标准
科学性:作品所反映内容的独特性、创新性,信息的丰富性等;
艺术性:作品的美观和视觉效果,构图、比例等;
技术性:样品制备难度,获取图像难度,成像质量等。
五、大赛安排
1. 大赛分为数理天文组、化学材料组、生物医学组、工程装备组、信息技术组、地球环境组六个竞赛组别;
2. 请于4月8日前将参赛作品和统计表信息,通过邮件发送到chenjinjing@rcees.ac.cn,由中心团委统一上报至院团委;
3. 由院团委、院青联、科学传播局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推荐作品的综合评审,于4月25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4. 由院团委牵头,在5月初对获奖代表作品进行表彰。
六、奖项设置
1. 各竞赛组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给予相关奖励;
2. 入围作品将编入“科学之美”(名称暂定)系列丛书(作品参赛即默认为授权发行,享受稿酬)。
七、有关要求
请保证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
大赛最终解释权由院团委、院青联、科学传播局共同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劲憬,62923549,chenjinjing@rcees.ac.cn
中心团委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