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8年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及决算预审表的通知

日期:2018-12-24

  2018年度基金结题项目负责人:

  请仔细阅读结题/成果报告相关填写说明(附件1),按照模板(附件2)进行填写。登录基金系统账户填报进行填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于1月10日前:提交决算预审表原件(附件3,含决算表及说明书,双面打印,纸质件项目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财务处审核盖章,电子版发科技处联系人邮箱)至科技处。

  1. 2014年以前(含2014年)批准的资助项目填报决算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4)”相关要求完成新旧科目衔接后再进行填报。

  2. 项目负责人应汇总该结题项目涉及的全部子课题支出决算后,填报决算预审表。请务必在决算表“ARP账号”栏目填写该结题项目涉及的全部子课题ARP账号。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报。送交中心财务审核项目决算预审表时,应一并提供合作单位出具的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盖章决算表。

  3. 财务处审核盖章流程:财务宋惠敏老师审核决算表,审核通过后→刘博老师审核决算说明书。

  4. 决算预审表由财务处和科技处联审后,中心将于1月10日前反馈决算审核意见。请务必按时提交,以免耽误您的项目结题。通过决算预审的项目,方可提交结题报告。

  二、请于1月21日前:网上在线提交结题/成果报告及附件至科技处审核。待科技处审核通过并邮件通知后提交纸质件一式两份,纸质件接收截止时间为1月25日。

  三、中心拟于2月中旬组织2018年度青年、面上基金结题项目报告会,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各汇报人。

  郑重提醒:

  1. 根据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当年结题项目决算日截至当年12月31日,即2018年基金结题项目结题报告决算金额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之前报销金额(已借款未冲销金额不计入决算,请务必在财务封账之前完成报销)。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计划在财务封账前抓紧完成预算支出,以免影响该项目结题及单位的信用等级评价。

  2. 根据基金委及中心关于结题项目决算、以及依托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考核的要求,经中心研究决定,要求结题项目支出应当至少达到资助经费的70%以上,否则可能会影响您该项目的结题上报以及贵组后续新项目的申请!特此提醒!请务必重视!

  3. 通过预算调整审批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新预算在计划内执行,以免影响该项目结题决算。基金委不予调增的科目(设备费),请务必于财务封账前,完成调账手续,以免影响该项目结题决算。

  4.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科生环字〔2017〕20号)文件精神,对于2018年结题的基金项目,中心待2019年收到基金委准予该项目结题通知后,将于6月开展2019年度结题项目结账及转结余工作。结余经费在2年内由单位统筹安排,以研究组科研发展支持资金的方式用于支持研究组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决算后至结账转结余期间,项目负责人请勿在原ARP账号内支出结余资金,包括财务前台报销、经费外拨或测试费、专利费、学生奖助学金及其他所内内转等各种形式。敬请注意!

  5. 请务必阅读本通知的新版附件材料。

  联系人:张博

  联系方式:bozhang@rcees.ac.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