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春季毕业生学位论文审核与答辩,以及学位申请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9-21

  2019届春季毕业生

  教育处定于2018年10月起,组织学位论文预审、查重、盲审,以及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和学位申请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延迟公开学位论文 

  如有延迟公开学位论文需求,需进行备案工作。请于9月28日前,将《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研究生名单》(附件1)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3份)交至教育处。  

  二、学位论文预审  

  请加入QQ群792666791,并请于10月15日前提交以下预审材料: 

  1.《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表》(工程硕士毕业生应提交《工程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表》)纸质版,毕业生和导师须签字。以上两表从中心下载区-教育处下载。  

  2.学位论文初稿纸质版。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指导意见》的格式范例撰写论文。工程硕士毕业生在摘要、文献综述、结果与展望等相关章节撰写工程、技术、应用、开发等相关内容。  

  三、学位论文查重  

  全部学位论文进行查重。请于10月15日前向提供学位论文查重版,要求:①PDF格式,②文件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③删去致谢、原创性声明,④内容从封面到正文、参考文献和成果页等要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如用“***”代替),发表学术论文及成果等仅注明第几作者即可,⑤参考文献可以省略(综述、参考文献是最容易被查重系统识别为“重复”的部分),其余撰写要求不变。

  四、学位论文抽检盲审

  结合论文查重结果,教育处将于10月15日确定抽检盲审的毕业生名单。送检者应在3日内递交3本盲审版纸质学位论文。盲审版论文格式要求①删去致谢、原创性声明,②内容从封面到正文、参考文献和成果页等要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  

  未按时提交盲审论文、盲审中累计有2名专家结果为“不建议答辩”的毕业生不得组织论文答辩。(3名专家中有1名专家审查结果为“不建议答辩”时,增加1名专家盲审) 

  五、博士论文预答辩

  10月底,中心组织博士论文预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通过预答辩的毕业生应在11月23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11月27日前完成学位库填写和学位材料递交。  

  七、重要说明   

  毕业学位工作时间节点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国科大学位系统封库时间、学位论文盲审周期、毕业生数量和工作量等因素,请毕业生务必严格执行。有特殊原因如等待接收函等情形应及时与教育处老师沟通。   

1015  

未提交《学位论文审查表》的毕业生视为不申请毕业。  

1015  

公布参加盲审的毕业生名单;  

被抽检盲审学位论文的毕业生,应在名单公布后3日内递交3本盲审版纸质学位论文。  

10月底 

未参加博士预答辩的毕业生不能申请答辩。 

1127  

未提交学位库和学位材料的毕业生,视为不申请学位。  

 

 联系人:连静 62849161 jinglian@rcees.ac.cn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研究生名单》

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 

 

 教育处 

2018年9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