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所级教务系统博士专业学位课程选课通知

日期:2018-09-03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暂行规定》和中心培养方案,博士研究生必须完成专业学位课≥4学分。《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规范研究所和教育基地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通知(校发教字[2016] 13)》要求,所级博士专业学位课程要完成所内课程开放、学生选课、成绩录入及发布等环节。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毕业和学位工作正常进行,请在选课前征求导师同意基础上,完成所级博士专业学位课程。   

  1.报名条件   

  尚未取得专业学位课成绩的在读生态环境中心博士生研究生。   

  注:考虑到研究生的整个培养过程,请在征求导师同意,避免上课时间与实验、出差等冲突的基础上尽早完成所级博士专业学位课程。   

  2.报名流程   

  学生报名(201895——201899日)   

  学生通过所级教务系统(登录网址:http://sep.ucas.ac.cn/)进行网络选课。  

  特别说明:   

  参考国科大课程开设基本要求,学生910日选课结束后,中心教育处会对各课程选课情况进行统计,如选课人数小于15人,本学期不开课。请选课学生913日后自行登录网站查询选课情况,教育处不再另行通知。  

  博士专业学位课程成绩不满4学分的研究生,只能每学期通过所级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选课、上课、考核等,才能完成相关专业课学习。 博士专业学位课程成绩不满4学分者,不符合毕业条件,不能参加博士论文预答辩和申请研究生毕业。 

  进行博士专业学位课选课后,请选课学生按时上课,不接受退课申请。未完成上课、考核等专业课学习环节,成绩以0分处理。  

    

  教育处  

 20189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