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部署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日期:2018-04-25

  文章来源:中国科学院监督与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8-04-24 

  原文引自:中国科学院网站http://www.cas.cn/yw/201804/t20180424_4643180.shtml 

  424日,中国科学院在京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推动全院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中科院副院长、科研道德委员会主任张涛出席会议并讲话,科研道德委员会副主任、中科院院士欧阳钟灿代表该委员会发布《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 

  这是中科院新一届科研道德委员会成立以来组织的首次全院规模的会议,将有助于提升全院科研诚信建设成效、维护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张涛在讲话中强调,科研诚信是新时代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基本价值观和重要文化基础。党的十九大对诚信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就科研失信事件做出批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为科研单位开展诚信建设提供了规范和指导。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科院要认真学习有关批示及文件精神,发挥骨干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 

  张涛表示,中科院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一是重视制度建设,2007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范;二是建立了针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和处理程序;三是院属各单位普遍开展了科研诚信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科研诚信教育和学术不端调查处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7年底,中科院87%的单位建立了处理科研不端的相关制度,另有5%的单位发布了“吸金期刊”等负面期刊名单,维护了良好的科研风气。他同时指出全院科研诚信建设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院属科研道德组织机构规范性不够、工作活跃度较低,科研不端行为调查惩处力度不够,院层面尚缺乏对各单位科研诚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指导等。 

  张涛指出,中科院科研诚信建设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他对进一步加强全院科研诚信建设、维护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科技创新系列讲话精神和对中科院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要健全科研诚信机构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在工作经费、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三要加大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惩戒力度和警示教育,惩处学术不端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四要加强科研档案的管理,特别是原始数据的管理,忠实记录和妥善保存科研原始数据。五要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和相关规范的培训。院属高校应完善科研诚信等学位课程设置,各研究所应结合专业领域和重要节点,对科研人员开展教育和培训。 

  欧阳钟灿代表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宣读了《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宣讲。该提醒文件针对论文署名失范事件和科研不端举报实例制定,实用性和指导性很强。这是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借鉴党风廉政建设中“廉政提醒”制度,为改进学风所做的一次大胆尝试。委员会希望通过发布该文件,提醒和指导中科院科研人员在论文发表过程中恪守署名规范、珍惜学术荣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将科研诚信贯穿于学术生涯始终。 

  会上,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过程工程研究所代表分别介绍了本单位在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中的举措和成效,中科院动物研究所访问学者、国际干细胞组织(ISCF)伦理工作组主任Rosario Isasi介绍了生命科学领域有关伦理和科研诚信方面的进展。这些报告对与会人员起到了交流借鉴、开阔视野的作用。 

  会议由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委员、监督与审计局局长杨卫平主持。院科研道德委员会部分委员、院属单位分管领导、科研道德组织负责人、办事机构负责人、院机关相关部门以及一线科技工作者和研究生代表约700人参加了视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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