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2011-04-12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一、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0年,各级政府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和部署,重点围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制度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加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康日新、李堂堂、许宗衡、张春江等一批重大案件,目前正在调查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的问题。全年共立案13.96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6万人,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5373人。

二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下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完善规范权力行使和加强监督方面的制度,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184项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商业贿赂、“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

三是加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资金审计。开展对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强烈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抗灾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项目的监察、审计。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调整结构、节能减排、规范和节约用地、房地产调控等重大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计,促进上缴财政、减少财政拨款,为国家增收节支2099亿元,移送案件线索3092件。对56个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483个单位进行了审计,发现一些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问题涉及资金599.4亿元,查处并移送重大案件线索131件。督促有关单位全面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截至2010年底,纠正问题涉及资金551.5亿元。

四是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行政问责,对16起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和事件涉及的197名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严肃查处了河北、山西等7个省的问题奶粉案件,对负有责任的政府和监管部门领导追究了责任。加强价格监管,纠正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各种乱收费、乱加价问题。

五是大力压缩行政开支。继续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出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三项经费支出。全国在2009年压缩15.1%的基础上,2010年又压缩5.8%。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撤消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驻京办事机构625个。从严控制一般性行政开支,初步遏制了行政经费逐年过快攀升的势头。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反腐倡廉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呈易发多发之势,一些案件触目惊心,影响极为恶劣;贪污腐化、形式主义、奢侈浪费的问题屡禁不止。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根本在于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已有的制度执行不力,监督不到位和力度不够,导致对权力缺乏有力约束。这些情况表明,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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