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始建于1975年,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性研究机构。
中心围绕“国家生态环境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定位,充分发挥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和生态学三大学科的综合优势,围绕国家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重大科技需求和国际生态环境科学前沿,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做出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创新贡献。
截至2022年12月底,中心在职职工519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现有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5个所级实验室及若干支撑服务系统平台。
现诚聘海内外优秀学者,共同加入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队伍。
一、项目介绍
为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21年起,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诚挚欢迎:环境科学、分析化学、环境卫生学、环境地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生态学、地理学、土壤学、城市生态、生态经济、遥感科学等相关专业方向的优秀人才,依托中心申报海外优青项目。
二、申请条件
以下内容来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要求。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三、配套支持
1. 国家资助100-300万元,分三年下拨,中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00万起;
2. 聘为研究员岗位、博士生导师,配备科研助理、博士后和研究生;
3. 提供必需的办公、实验用房,在团队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倾斜;
4. 提供人才周转房;
5. 协助解决配偶户口、子女入学。
其他具体事宜可函询或面商。
注:有意向申请者还可同步与人事处沟通,申报院“率先行动”引才计划相关事宜。
特别优秀人才和团队可“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四、报名方式
1. 请有意者与中心相应学科方向联系人(见附表)沟通达成初步意向后,将简历同步发送至person@rcees.ac.cn,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应聘海外优青项目”及应聘方向;
2. 通过遴选的申请人将与中心签订工作意向协议书,依托中心申报“海外优青”项目,中心将由专人负责联系并协助申报。
申请截止日期为2月28日。
附件: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海外优青招聘信息表
联系人:人事处 郭老师、曹老师,科技开发处 张老师
邮箱:jyguo@rcees.ac.cn、qingcao@rcees.ac.cn、fyzhang@rcees.ac.cn
联系电话:010-62849180、010-62923597-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