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实验室:
根据《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制度实施办法》和《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实施细则》,现就申报2021年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采取院所两级共同资助方式,院给予每位资助人员60万元资助,资助经费分2年下达,单位2年内给予每位资助人员匹配20万元经费。资助经费可用于特别研究助理的薪酬发放、科研及访问交流等支出。
二、申报条件
本年度“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面向2020年9月8日之后招聘的特别研究助理(含2020年9月8日之后入站的符合中心特别研究助理招聘条件的全职博士后)。
同时申请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3.申请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突出的创新研究成果,科技创新潜质优良;
5.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说明:本年度“中国科学院院长特别奖”获得者、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获资助者等,直接纳入“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资助范围,不占资助名额。只提交申请材料即可,无需参加评审。
三、申请材料要求
1.《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申请书》(单面打印),2020年9月8日之后入站的符合中心特别研究助理招聘条件的全职博士后需同时提交特别研究助理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http://www.rcees.ac.cn/tz/rczp/201909/t20190911_5382433.html;
2.《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候选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3.已取得成果的证明材料,特别研究助理只需提供评审通过后新取得成果的证明材料;
4.提供本领域专家的推荐信2封;
5.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拟资助人选政审表。
四、评审程序
人事处审核申请材料并组织评审确定资助人选。
五、申报截止时间
根据院和中心工作部署,申报材料报送中心人事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17:00。
联 系 人:王蕾
联系电话:62849520
电子邮件:wanglei@rcees.ac.cn
人事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