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竞聘四级职员综合管理岗位的通知

日期:2017-05-22

中心各部门: 

  根据中心管理队伍发展需要,按照院有关文件要求,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四级职员(综合管理岗位)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四级职员(综合管理岗位) 

  二、岗位职责:协助单位领导承担专项管理工作,或主持单位某一部门工作;开展管理相关的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管理骨干人才。 

  三、任职条件 

  1.历和任职年限要求。1981年(含)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任五级职员岗位累计满10年且任处长岗位累计满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以上。 

  在计算五级职员任职年限时,对于在管理岗位上执行专业技术系列的人员,2007年岗位分级以前被聘为副高级的,其副高级任职时间可视同五级职员任职年限;对于从科技、支撑岗位转聘到管理岗位的人员,转聘前的副高级任职时间可视同五级职员任职年限。 

  2.能力和素质要求系统掌握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和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能力、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能够负责单位某一部门或某一方面工作,能为改进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设想,并能组织实施;近5年,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管理类文章,或起草过被院(所)采纳的重要报告或重要文件。 

  四、竞聘范围:符合上述任职条件的中心管理部门专职管理人员 

  五、报名及竞聘 

  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岗位竞聘审核表(四级职员)》(附件),提交到人事处。材料审核通过后参加中心组织的竞聘答辩会,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根据竞聘答辩会专家投票结果确定建议人选。 

  报名截止日期:2017531 

  报名联系人:周畅,电话62849180,电子邮箱changzhou@rcees.ac.cn 

  附件: 《岗位聘用审核表(四级职员)》 

  人事教育处 

  20175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