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4-14

中心各部门:
  自2009年元旦以来,北京市发生了几起重大火灾事故,有关研究所和高校也因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则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给国家和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失。近期,我中心相继发生几起钱包、手提电脑、手机、电脑包、手包等物品被窃事件。经查,其中几起被窃事件发生在快递公司快递人员及送货人员在送快递和货物过程中顺手牵羊,将我中心职工和学生的贵重物品窃走。为了有效地预防案件、事故发生,确保科研工作顺利进行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请各部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各类实验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室操作规程不完善的,要根据实验或研究特点尽快完善实验操作规程,并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
  2.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实验,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实验室应尽量少存放易燃易挥发的试剂;有毒药品务必存放在带锁的药品柜里。
  3.对电器设备应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类仪器设备运转正常;下班前、特别是周末或节假日,务必关闭非工作仪器的电源,认真检查水、电、气、门、窗等设施。
  4.不在办公室、实验室等工作地点存放公、私现金及个人贵重物品,出门上锁。钱包、手机、贵重手包等不得放在桌面;手提电脑不使用时,应放安全处或出门落锁。
  5.快递公司和货运公司送货务必有人陪同,不要让送货人员单独出入房间。遇乱串实验室不认识的人,有权加以盘问或阻止,发现形迹可疑的人要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综合办公室:62923549)或派出所(东升派出所:62317177)。
  6.门卫将严格执行进入园区验证制度,请大家随身携带工作证或出入证,积极配合门卫验证。对犯有前科的人员,中心将采取禁止入内的措施,由收货人或收信人到工作区门口领取。
  7.请大家出行和自驾机动车、骑自行车,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

                                     综合办公室
                                    2009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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