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岗位副研、项目副研评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2-04

中心各部门:
  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于2009年2月开展创新岗位副研和项目副研的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独立争取科研课题、主持和参加科研项目;指导硕士研究生和联合指导博士研究生;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活动,开展国际合作。
  二、任职条件
  1、 爱岗敬业,遵守中国科学院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2、 具有博士学位,已被聘为创新岗位助理研究员。
  3、 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科研经历,博士毕业2年以上(含2年)或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含4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 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一定学术成就,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国外期刊(SCI收录)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或2篇以上;
  2) 以主要发明人获得2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在国外期刊(SCI收录)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以上;
  3) 以第一承担人主持国家四级以上项目, 并以第一作者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且至少有1篇被SCI收录;
  4) 在重要工程或重要政策建议中做出突出贡献,并以第一作者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且至少有1篇被SCI收录。
  三、有关待遇
  1、创新岗位副研享受副研究员三级工资待遇,可以硕士生指导小组第一成员身份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
  2、项目副研究员可以硕士生指导小组第一成员身份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其它待遇与创新岗位助理研究员相同。
  四、评审程序
  1、 个人报名,所在研究组组长推荐,研究室主任签署意见。
  2、 申请者需从中心网页“下载区/人事教育处”下载并填写《高级科研岗位竞聘申请表》(电子版和签名的纸版),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纸版)一并交给本室秘书。各室秘书将本室全部申请材料收齐后交到人事教育处。
  3、 中心组成评审委员会,申请人在评审会上汇报工作并进行答辩。申请者获得2/3及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任职资格。
  4、 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并确定有关聘任事宜。
  五、时间安排
  1、 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09年2月11日,联系人:姜林海,电话:62849161,E-mail:lhjiang@rcees.ac.cn。
  2、初选合格者具体答辩的时间另行通知。
  注:1)本通知有关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期为2008年12月31日。
    2)已被聘为项目副研究员者,此次可以申报创新岗位副研究员。

                                           人事教育处
                                          2009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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