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2009年元旦放假安排如下:
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新年)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请各部门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节日安全。
综合办公室
200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