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科院研究生院《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及《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请各研究室对全体在学研究生本年度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工作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将归入个人档案。
在考核基础上初步评选出三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将品学兼优、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向中心学位委员会推荐申请一等奖和特别奖。学位委员会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200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设一等奖25名、二等奖48名、三等奖259名,特别奖名额不限,从一等奖申请人中产生。各研究室一等奖和二、三等奖获奖名额分配如下:
研究室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5 | 10 | 53 |
环境水质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7 | 13 | 73 |
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 | 6 | 12 | 64 |
水污染控制室 | 1 | 2 | 10 |
土壤环境研究室 | 1 | 3 | 14 |
大气化学与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室 | 2 | 3 | 17 |
环境生物技术室 | 2 | 3 | 18 |
环境纳米材料研究室 | 1 | 2 | 10 |
总计 | 25 | 48 | 259 |
未参加年度考核的研究生不能评奖,拟获奖名单将在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范围内进行公示。望各研究室组织好考核与评选工作。一年级的博士、二年级的硕士同时提交开题报告。各研究室秘书将每位研究生的年度考核评价表、开题报告、奖学金评审的考核结果(附件2、附件3)及推荐材料于 12月19日前统一报送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杜向荣
电话:62849161
邮箱:xrd@rcees.ac.cn
附件:1 。研究生年度工作考核评价表
2 。研究生考核上交情况表(电子版)
3 。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候选人情况表(电子版)
4。 研究生开题报告
人事教育处
200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