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09年化学药品使用计划的通知

日期:2008-11-20

中心各研究组、实验室: 
  按照危险化学品主管部门的要求,现开展2009年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包括进口试剂)使用计划登记工作。
  请各研究组、实验室在2008年12月15日前将本组(实验室)2009年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使用计划(品名、用量)报中心器材供应处(曹又青同志),由器材供应处汇总后上报主管部门。请各研究组将2009年《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使用计划(品名、用量)直接发送到曹又青电子邮箱(cyouqing@rcees.ac.cn)。
  请互相转告。
  附件1:2009年危险化学品使用计划表
  附件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名细表
  附件3: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 

                                              综合办公室
                                             200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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