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日期:2008-09-25
中心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精神,今年“十一”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
  请各研究室、部门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节日安全。

                                        综合办公室
                                       2008年9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