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精神,今年“十一”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
请各研究室、部门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节日安全。
综合办公室
200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