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日期:2008-09-10
中心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08年中秋节放假具体安排如下:
  2008年9月13日—15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请各部门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节日安全。

                                       综合办公室
                                      200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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