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暑期弹性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日期:2008-07-16

中心各部门:
  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08年暑期实行弹性工作制的时间为自7月28日起至8月22日止,8月25日(星期一)按正常时间上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弹性工作期间,研究生和工龄超过15年(含15年)的职工可轮休两周;工龄未满15年的职工,轮休时间为一周。本年度参加工作的新职工不享受轮休假期。
  二、各职能部门每天至少要安排两人上班,轮休时间由部门负责人具体安排。在弹性工作期间,各类文件要及时传阅,有关会议通知或电话通知要及时传达,不得延误。
  三、各研究室、课题组在弹性工作期间,由研究室主任、课题组长统筹安排职工和研究生的轮休时间,各研究室要安排值班人员并保持通信畅通。
  四、在弹性工作期间,离京探亲、访友或旅游的职工和研究生必须征得课题组长、研究室主任、部门负责人的同意,研究室主任、课题组长和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必须征得主管领导的批准。
  五、各研究室、课题组、各部门在弹性工作期间,要注意节电节水,合理使用空调;离开办公室、实验室要及时关闭电源;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品要妥善保管,切实做好防火和防盗等安全工作,出现问题及时上报综合办公室。
  六、在弹性工作期间,医务室、器材、物业维修、电站等部门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七、此次弹性工作期间,正值北京召开奥运会,中心职工和研究生要模范遵守北京市有关专项规定,为成功举办一届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平安奥运做出自己的贡献!

                                           综合办公室
                                          2008年7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