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含城市环境研究所)博士新生入学须知公布如下。根据中科院研究生院规定,录取通知书将在6月10日后发放,请密切留意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网页中的后续通知。
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转寄档案地址如下: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录取新生: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 邮编:100085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人事教育处
姜林海同志收。
城市环境研究所录取新生:
厦门市虎园路2号 邮编361003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
王棠荣同志收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人事教育处
2008年6月4日
2008级博士新生入学须知
祝贺您被录取为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城市环境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来报到之前,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兹定于 2008 年 9 月 2、3两日为新生入学报到时间(城市环境研究所新生以录取通知书上时间、地点为准),请按规定的时间前往报到,不能提前办理报到手续。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请给中心人事教育处来函说明情况,否则将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二、请准备本人一寸正身免冠近照若干张(办理学生证及学籍卡等);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
1.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是带有回执联的2007年新版方为有效,填写项不得有空白。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由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京、津、沪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组织部,中央各部委党委组织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工委,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或组织部)开具,将组织关系转到中国科学院京区党委组织部。(城市环境研究所新生请将组织关系转到中国共产党厦门市委员会组织部),报到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相关老师。
3.从中国科学院京区单位来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报到的研究生党员,可直接将组织关系转到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党委。
4.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预备期在所在单位已超过半年的同学,请要求所在党支部出据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由党总支部盖章密封后交由本人。报到时交给相关老师。
5.因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而没有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请要求组织关系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预备党员,请要求所在地基层党组织按要求如实记载流动期间的表现,并加盖基层党组织章。转入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城市环境研究所)时预备期已满并超过一年的预备党员,将不再讨论其转正问题。
四、户口迁移
1.凡被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城市环境研究所录取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请将户口迁移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户口迁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三号。(回原单位的定向生及北京市正式户口一律不迁)
2.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3.户口卡或迁移证内容要清楚准确,特别是姓名要与入学通知书相符。如果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一律不办理入学前户口项目更改事宜。
4.“出生地”和“籍贯”两项中,须具体填写到XX省XX县、XX省XX市或直辖市(可以带县)。不能只写省(自治区),也不必填写市属的区、镇、乡。户口迁移证中各栏目必须填上有效内容。
5.户口迁移证上的和本人持有的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必须保持一致。
6..未领身份证或者身份证遗失,请自行记录身份证号。
五、请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出示学位证书,请所在单位出示相关证明。
六、户口迁移单、录取通知书及组织关系等由本人随身携带,注意保存,不要邮寄。遗失责任自负,生态中心无法解决补发事宜。
七、来生态中心或城市环境研究所的差旅费、行李费全部自理。
八、报到地点: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城市环境研究所新生请以录取通知书上地址为准)
九、联系电话:010-62849161
联系人:冯娟
E-mail:fengjuan@rcees.ac.cn
祝一切顺利!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人事教育处
二OO八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