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限价商品房审核表的紧急通知

日期:2008-05-28

中心有关职工:
  根据规定,凡符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职工,按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到街道领取《北京市家庭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核定表》。
  户口放在中心集体户口的职工,请于6月2日(星期一)下午2:00-5:00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北京市家庭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核定表》。其他职工请到户口所在街道领取。

附件:
                  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
(以《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规定的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为标准,随届时政策标准调整而调整) 
                                

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入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总资产净值
3人及以下
8.8万元及以下
15㎡及以下
57万元及以下
4人及以下
11.6万元及以下
15㎡及以下
76万元及以下

注:申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应当以家庭为单位。1人户(单身)家庭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综合办公室
                                                   2008年5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