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组: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受理时间较往年相比缩短了10天。为进一步提高生态中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我中心2008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实行集中受理,自2008年3月1日开始至3月13日下午17时结束,请各位申请人务必按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纸质与电子版材料须一致),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责任自负。
具体要求和相关链接详见科技处于200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www.rcees.ac.cn/WebPage/PageDetail.php?PageId=919&WebPageTypeId=55&WebPageTypeId2=64&WebPageTypeId3=0)
补充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在确定项目组成员时,一定要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按照“进入主页→资助情况→项目查询→人员获资助项目信息查询”对申请人和参加人员进行在研项目查询;同时要了解每位成员当年(尤其是外单位成员)申报和参加该类项目的全部项数;严格按照《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填报,杜绝超项。申请者应特别注意:申请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中任何一人违反限项规定,该项目将被列入违规项目而在初审中被筛出。
2、请项目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严格遵循《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书撰写提纲以及《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详见附件)要求填写相关内容,避免因不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规定而不能通过形式审查。申请者需打印填写《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连同申请书一并提交。
附件:《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科技开发处
2008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