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科院研究生院《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及《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请各研究室对全体在学研究生本年度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工作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归入个人档案。
在考核基础上初步评选出三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将品学兼优、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向中心学位委员会推荐申请一等奖和特别奖。学位委员会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2007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38名、三等奖215名,特别奖名额不限,从一等奖申请人中产生。各研究室一等奖和二、三等奖获奖名额分配如下:
研究室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4 |
8 |
44 |
环境水质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5 |
11 |
60 |
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 |
5 |
9 |
51 |
水污染控制技术研究室 |
1 |
2 |
13 |
大气化学与大气污染控制技术研究室 |
2 |
3 |
19 |
土壤环境研究室 |
2 |
3 |
18 |
环境生物技术研究室 |
1 |
2 |
10 |
总计 |
20 |
38 |
215 |
未参加年度考核的研究生不能评奖,拟获奖名单将在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范围内进行公示。望各研究室组织好考核与评选工作,将考核结果及推荐材料于2007年12月26日前报送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