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城市生态规划与生态修复的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项目课题的通知

日期:2007-08-30

中心各研究室:
  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优先主题,科技部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设立了“城市生态规划与生态修复的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经通过专家可行性论证,该项目课题申请指南业已发布(见附件),请按照申请指南要求,认真组织申请工作。  
  项目申请要求如下:
  1. 申请文件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附上电子版,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超出课题申报指南范围的课题申报将不予受理。
  2. 申请文件构成包括申请函、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课题申报书、课题预算申报书、相关附件(申请单位承诺函、联合申请合作协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申请单位资格申明函、申请单位资信证明、配套经费承诺函、近两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等)。
  3. 根据《关于2006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财函[2006]12号)的要求,填写课题预算申报书,同时实行网上申报,各有关单位统一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的预算管理系统进行相关内容的申报,网址:finance.most.gov.cn,书面报送的材料应当由申报系统软件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课题不予受理。课题预算书须单独装订,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 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及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5. 申请文件一式15份,正本1份,副本14份,光盘二份,在每份申请书上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6. 申报单位必须根据《课题申请指南》要求参与申报活动。《申请指南》见附件,也可从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上直接下载。
  7. 寄送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2007年9月28日17:00时整。只接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面交或邮寄的申请文件。邮寄时间以北京邮局签收日为准。项目组织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寄送地点: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联 系 人:吴湘玉,黄圣彪;联系电话: 58881423,58881475

附件: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城市生态规划与生态修复的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申请指南

                                                 科技开发处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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