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全体职工和研究生:
接海淀区供电局通知,目前北京市电力供应非常紧张,电力供求矛盾日益突出,我中心原使用的供电线路201路已停止使用,由此造成202路供电线路形势非常严峻,海淀区供电局已明确提出在电力负荷严重超载时,将会采取限电或断电措施。为保证中心科研和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对我中心节约用电做出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节约用电的法律法规,坚决制止浪费用电行为。
2、按照北京市规定,夏季所有空调使用时,设置温度不得低于26℃。
3、办公用的电脑、复印机等设备不用时要关机,减少待机耗电。
4、地下室、库房等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子、热得快等。
5、所有大厅、走廊、厕所照明灯应根据光照情况,选择开和关。
6、综合楼开水炉,每天上午7:00打开,晚上21:00关闭。
7、“节约用电”要做到室内人走灯灭,下班后室内拉闸断电,保证安全。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停电的设备,要做好事故防护措施。凡应切断的电源而没有切断,造成的事故由使用人员负全部责任,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8、各研究室、办公室、阅览室等用电(包括照明、电器设备等)须根据天气变化、上班人员多少控制用电开关,各工作房间要指派一名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用电管理。
9、中心用电超标时,在保证科研、会议室用电的同时,将对部分空调及用电设备采取拉闸限电措施,拉闸限电顺序为:图书馆→环境技术楼→生态科研楼。
中心各部门、全体职工和研究生要高度重视,强化节约用电意识,反对浪费。 中心综合办公室、电站将对各部门用电情况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对违规用电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综合办公室电话:62923549 62849185
电站电话:62849167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2007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