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规定,为培养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践行“ 博学笃志、格物明德”,满足国家和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现将2007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 “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学风端正,成绩优良;
3.关心集体,友爱互助,乐于奉献,尊敬师长;
4.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学习生活习惯良好。
(二) “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1.符合“三好学生”基本要求;
2.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三) “三好学生标兵”
1.从获得“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事迹突出,得到公认好评;
3.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四) “优秀毕业生”
1.荣获过2006年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
2.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到国家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工作就业的优先。
二、 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比例为在学人数的15%,共73名。各研究室名额分配如下:环境水质学室19名;城市与区域生态室23名;环境毒理室13名;生物技术室3名;大气室6名;水污控室4名;土壤室5名。
“优秀学生干部” 比例为在学人数的2%,共10名。从历届研究生会干部、党支部中产生。
“三好学生标兵” 比例为在学人数的1%,共5名。从“三好学生”推荐人选中产生。
“优秀毕业生”比例为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共6名。各研究室推荐不超过1名。
三、组织实施
我中心优秀学生评选工作以“公平公正、民主评议”为原则,由研究生会负责组织实施,全体学生民主推荐、评选。
中心优秀学生评审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欧阳志云
成员:苗鸿、杜向荣、冯娟、曹楠、李魁晓、王昱甥、阳文锐、郑勇
3.评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三好学生标兵”,在本中心范围内公示5天;
4.对公示通过的人选,通过《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报研究生院备案、审批。
四、 时间安排
4月27日前各研究室提出“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研究生会提出“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4月29日前中心优秀学生评选领导小组确定优秀学生上报名单,并予以公示。5月8日前上报评选结果。
请各研究室密切配合,做好 2007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
研究生部
二ΟΟ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