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07年度与台湾地区学术交流活动计划的通知

日期:2006-12-18
中心各有关实验室:

  为及时落实 2007年度对台交流的工作计划,请我中心有关实验室于12月30日前将2007年度拟在大陆举办的两岸学术会议计划以及赴台参加会议和团组计划用电子版报送综合办公室。赴台参加会议和团组须在计划拟定初期事先通知院台办,以便协调相关工作,待计划确定后,再上报正式赴台立项请示。

  上报内容包括:

  (一)在大陆举办的两岸会议: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规模(总人数和台湾学者人数)以及相关背景情况等。如需经费支持(仅资助台湾代表),请详细说明经费预算,以便及时完成项目审批和落实财务预算。

  (二)赴台团组及参加的会议:会议名称、召开时间、是否为院组团(团组情况)、台湾主办单位名称、会议地点和相关背景情况等。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62849175
  E-mail:wjing@rcees.ac.cn

                                                综合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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