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作好“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5-12-08
  按照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的要求,为进一步保证和规范“年度考核”制度,体现本人年度工作业绩,现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发给各部门,并将有关事项规范如下:

  一 《年度考核登记表》适用人员范围:
    1 各部门岗位聘用人员、项目聘用人员。
    2 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 填写要求
    1 各部门使用人事教育处统一发放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如个人总结内容较多,所附纸张须与原表相同,如用电子板,需在人事教育处领取标准纸型(190mm×260mm)双面打印。对纸型方面存在明显不符和要求的,将退本人修改。
    2 各处室负责人须在“本单位评审意见“一栏内填写本部门对该同志的年度考核意见。
    3 被考核人须在“被考核人意见“一栏内签名。

  三 报送时间
    二ΟО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之前由各处室派专人送交人事教育处。

                             二ΟΟ五年十二月八日
                                人事教育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