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5-11-14
各研究室、各部门:

  冬季来临,风干物燥,天气寒冷,既是取暖用火、用电的高峰季节,又是火灾的高发期。2006年1月1日北京市将在大部份地区解除燃放烟花爆竹的《禁令》,禁放的解除对我中心安全防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保证我中心安全度过冬春季防火期,根据北京分院科京发院字(200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请各研究室、各部门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特别是要严格内部的安全防火管理,加大对实验室、危险品库房,泵房、供电设备、锅炉房和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防止因违章操作或操作不当引发火灾事故。

  针对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燃放烟花爆竹这一特点,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管理,严禁在工作区和生活区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要加强值班巡逻,充分做好扑救火灾的准备工作,确保我中心的安全。

  二、开展安全大检查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研究室、各部门对所属的办公室、实验室、工作间、供电设备、各种仪器设备、通风设施等进行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要认真细致,不留死角。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综合办公室。

  三、确保安全科研生产各研究室、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科研生产,工作、实验完毕和下班时,一定要检查本办公室、实验室是否关闭电源,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烧水、热饭,防止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对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压力容器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因违规操作造成火灾;吸烟的同志一定要特别注意防火安全,不在禁烟场所吸烟,烟头一定要掐灭不要随便乱扔,以免发生火灾。

                                                                                           综合办公室
                                                                                        200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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