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心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第一轮通知如下:
受理时间及要求
(一)2017年2月6日前:发送《基金项目预报表》(附件)至联系人邮箱。回复邮件时附件文件名请加注申请人“姓名”。需要注册基金委系统账户的申请人,发送预报表时邮件标题、附件文件名均请务必注明“姓名-开户”,其中博士后新申请人,邮件标题、附件文件名均请务必注明“姓名-博后-开户”。
特别提醒:
1. 基金项目申请后续通知及不同类型项目要求,将根据预报表信息分别定向发送相关项目类型申请人员,不再群发,请周知。请各位申请人员按时报送项目预报表信息。
2.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一个证件号对应唯一基金委账号,已在其他单位注册并获得基金账户的人员,无需重复注册。曾经使用其他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基金委将按不端行为处理。
(二)2017年2月26日前:1. 博士后申请人:提交《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后申请基金项目承诺书》(附件),请仔细阅读《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规定》(附件),按要求填写项目执行期。申请人、合作导师、人事教育处三方签字后提交至科技处办理博士后申请手续。2. 杰青申请人:提交推荐意见草稿至科技处联系人邮箱。
(三)2017年3月5日前: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须提交《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原件(请注意使用2017版,单位修改审定后将于2月中旬于中心外网发布),合作单位加盖公章,资金预算表需合作单位财务处、科研处审核盖章。建议盖章前先发送电子版至中心科技处预审。
(四)各类项目提交单位受理截止时间:
青年基金:2017年3月5日16:00
面上基金:2017年3月10日16:00
优青、杰青、重点及其他专项基金:2017年3月13日16:00
1. 网上提交:各类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和提交。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 纸质件:单位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一式两份,内容需与电子文件内容一致(请核对版本号),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亲笔签字(字迹清晰可辨)、合作单位加盖法人公章(此页无版本号,请在确认项目名称和主要成员无变动的情况下,提前准备签字及合作单位盖章事宜),由科技开发处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基金委。
联系人:罗莎
E-mail:shaluo@rcees.ac.cn
相关网页链接: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http://www.nsfc.gov.cn/
2. 2017年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7xmzn/index.html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
附件:1.基金项目预报表-2017-姓名
2.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后申请基金项目承诺书(已发送研究组长)
3.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规定(已发送研究组长)
科技开发处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