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北京教委、中国科学院大学通知,2017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7年我校毕业年度内(即取得毕业证书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毕业生。
(1)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3)毕业学年内(即2016年7月1日至毕业证书签发日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具有以上情况一项以上的,即可申请(二项及以上,不重复发放)。过去曾获得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应提供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京外研究所学生提供当地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网点开立的账户(卡号),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
申请材料均需要电子版文件(jpg格式,200K以内)及复印件各一份,包括: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申请人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如果低保家庭成员名单内没有申请人姓名的,还需要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或其他关系证明。
(2)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申请人在毕业学年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合同。
3.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在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4. 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在银行卡复印件上手写银行卡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5.承诺书(附件2)原件,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2月15日前交研究生部,电子版发送至student@rcees.ac.cn.
研究生部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