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中心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公示

日期:2016-10-10

  根据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将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161010日至1014日。公示期内,如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生部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 人:任慧敏   

  联系电话:62849161  

  温馨提示:  

  1. 中心学业奖学金发放标准:一年级博士生、一二年级直博生13000/·生;二三年级博士生、三四五年级直博生根据上年度考评结果分两档,13500/·生(中心特等、一等奖学金)和12500/·生(中心二等奖学金);一、二年级硕士生8000/·生;三年级硕士生根据上年度考评结果分两档,8500/·生(中心特等、一等奖学金)和8000/·生(中心二等奖学金)。 

  2. 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20149月、20153月、20159月、20163月和20169月入学的研究生评选和发放。  

  3. 已缴纳学费、申请缓缴学费、办理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正常发放学业奖学金。  

  4. 学籍状态为休学的研究生,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  

  5. 无正当理由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6. 2015年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和获得奖学金。  

  附件: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 

  研究生部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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