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春季毕业生:
中心研究生部定于2016年10月中下旬组织学位论文预审和查重,11月4日组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11月23日前完成毕业生论文答辩。具体安排如下:
学位论文预审查重:
一、预审申请时间:10月19日前(递交预审的研究生视为申请答辩)
二、预审申请材料:
1.《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表》纸质版,含本人和导师签字
2.学位论文查重版发到student@rcees.ac.cn,文件名为学号,隐去导师和研究生姓名
三、查重标准与反馈
1.结合查重工作试运行情况,将参考高校标准而制定学位论文查重标准。
2.文字复制比明显高的(大于高校一般标准,且在同期论文前10%左右),将会反馈相关师生进行整改。
博士论文预答辩:
一、预答辩申请时间:10月19日前
二、预答辩申请材料:
1.《博士论文预审申请表》(从中心主页/研究生教育中下载);
2.已发表(含接收)及已投稿文章、专利等成果情况;
①按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年份、卷号、期数、起止页码等排序
②SCI期刊及核心期刊请注明;会议论文不必列出
③已投稿文章请提供标题、投稿期刊、作者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已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的首页复印件
⑤已正式接收文章的接收函复印件并附文章全文
⑥其他学术成果(专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专利证明要有名次说明)
3.《博士论文预答辩情况表》(从研究生下载区下载,发到student@rcees.ac.cn).
三、预答辩时间与要求
11月3日上午到研究生部拷贝PPT,查看预答辩地点和顺序。(10-12分钟PPT报告,3分钟专家提问)。
11月4日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后领取本人初稿,对照论文审查表修改论文)
正式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时间 :申报2017年春季毕业的研究生应在答辩前两周内将对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表》修改后学位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及成果证明送研究生部进行格式审核,通过后外送评阅。研究生部为合格申请者的《研究生论文答辩表决票》盖章。2017年春季毕业的硕士生、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必须于2016年11月23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11月25日前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注意事项:1.已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应当季毕业。没有参加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不能毕业。2.按国科大文件和通知要求,毕业生原则上应该在答辩前达到生态环境中心的科研成果要求,即毕业证与学位证同季申请办理。不能同期申请学位的申请者将在学位终审时被特别关注,且有影响工作入职等风险。3.请毕业生提前核查和填报学籍库档案信息,以及培养系统中的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申请、论文成果、社会实践与学术报告等内容,以免影响学位申请。
研究生部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