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有关部门:
为表彰和奖励在国际科技合作中取得实质性成果的外国青年科学家及其院内青年合作者,鼓励青年科学家积极开展长期国际科技合作,营造国际化的科研氛围,促进我院科技创新工作,2016年度“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 申报评审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外国青年科学家应具有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且申请当年1月1日(含)未满45周岁;
2. 我院青年科学家应属于我院全职在岗科研人员,且申请当年1月1日(含)未满45周岁;
3. 双方通过对等合作,在共同申请项目、共同发表文章、共同指导学生、资源共享等方面表现突出,并在以下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共同取得了优秀的科研成果,且我单位为合作成果的主要持有者之一:
i. 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了科技界公认的、重要的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ii. 在高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技术进步、发明或转移转化成果。
iii. 在公益性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具有重要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iv. 在我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要仪器设备等研制或建造过程中,为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做出重要贡献。
二、申报办法
请申请人于2016年10月10日之前登陆ARP系统“国际合作-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模块在线完成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所报材料翔实可靠,数字准确,重点突出;
2. 附件要求:所有附件材料需按要求保存为单一文件(word或pdf格式)后上传至ARP系统。附件内容顺序请参照《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附件》(详见附件2),无相应附件内容的,请注明“此部分无内容”;
3. 配合获奖专家的授奖仪式及宣传,请事先收集准备中外双方合作的影像资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4. 涉及保密的内容请勿在申报材料中列出。
注:在ARP系统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ARP中心联系。
联系人:秦颖
联系电话:010-58812020转0
附件:1. 《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管理办法》
2. 《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附件》
国际合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