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有关部门:
2017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CAS President’s International Fellowship Initiative, PIFI)申报工作(不含国际博士生计划)即将启动。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申报依据:《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PIFI宣传页(英文)(附件2)。本次申报项目包括:国际杰出学者项目、国际访问学者项目和国际博士后项目。
2) 项目执行时间:国际杰出学者项目、国际访问学者项目执行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18年4月30日;国际博士后项目执行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4月30日。不符合该时间要求的申请,国际合作局不予立项。
特别提醒:请申请人认真确认项目执行时间,确保项目执行率。对于无故、随意缩短执行时间的,国际合作局将其列入信用系统,禁止其申报PIFI项目。
二、申报办法(通过ARP网上申报,纸质版申报材料无需提供)
1) 新项目申报
ARP网上申报:请登录所级ARP国际合作系统“国际人才计划”模块,根据拟申报的项目类型,在线填写相应的中文申请表,请逐项认真用中文填写。请将下述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附件上传至系统:
①由外国专家本人填写并亲笔签字的PIFI英文申请表(附件3)
②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
③护照身份信息页扫描件
④最高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可证明最高学历的相关材料
⑤合作研究计划(英文)
⑥个人简历
⑦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中文)1封
⑧(仅限国际博士后项目)国外教授推荐信2封,其中1封由外方申请人现所在单位导师推荐
上述数据及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统一上报国际合作局审批。
2)延续资助项目申报
ARP网上申报:目前正在执行“国际人才计划”或执行结束拟申请延续资助的项目,请登录所级ARP国际合作系统,选择原项目类型中的“延续资助申报”模块,在线填写相应的中文申请表,请逐项认真用中文填写。请将下述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附件上传至系统:
①外方申请延续资助的英文申请信
②护照页和出入境验讫章记录页扫描件
③新签工作合同扫描件
延续资助项目,最多可申请两次。资助超过两次的项目,须更换合作者或合作单位,按新项目流程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9月1日。
联系人:刘娟,电话:62849175,E-mail: ico@rcees.ac.cn
注:ARP系统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ARP技术支持中心联系。
联系人:秦颖
联系电话:010-58812014
联系邮箱:qinying@cashq.ac.cn
联系QQ号:593034921
附件:1. 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国际合作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