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审核与发放时间的通知

日期:2016-07-04

  现就20167月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审核与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津贴审核时间  

  2016710日前将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发放报销单交到研究生部;  

  20168月起恢复正常(当月1624日交到研究生部)。  

  二、注意事项  

  1. 务必注明经办人电话;税前金额合计需手写。  

  2. 与上月相比,如有人员增减、卡号变化、金额变动、课题号更换等情形的,应在底部做出补充说明,同时发新的《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报销单》excel版到cwch@rcees.ac.cn 

  研究生部     计划财务处 

  201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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