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16年7月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审核与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津贴审核时间
2016年7月10日前将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发放报销单交到研究生部;
2016年8月起恢复正常(当月16日24日交到研究生部)。
二、注意事项
1. 务必注明经办人电话;税前金额合计需手写。
2. 与上月相比,如有人员增减、卡号变化、金额变动、课题号更换等情形的,应在底部做出补充说明,同时发新的《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报销单》excel版到cwch@rcees.ac.cn。
研究生部 计划财务处
2016年7月4日
现就2016年7月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审核与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津贴审核时间
2016年7月10日前将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发放报销单交到研究生部;
2016年8月起恢复正常(当月16日24日交到研究生部)。
二、注意事项
1. 务必注明经办人电话;税前金额合计需手写。
2. 与上月相比,如有人员增减、卡号变化、金额变动、课题号更换等情形的,应在底部做出补充说明,同时发新的《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报销单》excel版到cwch@rcees.ac.cn。
研究生部 计划财务处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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