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6年第一批政府采购追加预算的通知

日期:2016-05-27

中心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编报2016年第一批政府采购追加预算的通知》,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填报附件中的2016年政府采购追加预算表,并于66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反馈至科技开发处。 

  一、填报范围 

  使用2016年年初部门预算及年初部门预算之外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和其他资金,下同)采购国务院公布的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单价或批量采购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编报本批政府采购追加预算。 

  二、注意事项 

  2016年有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和6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采购需求,且未在2016年政府采购“二上”预算中上报的,务必在本次政府采购追加预算中上报。未报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及追加预算的,不得采购。如所购仪器设备包含在财政部修购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中,则不需单独上报。 

  如对以上有疑问,请咨询科技开发处: 

  联系人:原盛广 

  电话:62849178 

  E-mailsgyuan@rcees.ac.cn 

  附件:2016年第一批政府采购追加预算表 

  科技开发处 

  201652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