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3-31

各实验室: 

  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 “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2. “三好学生标兵从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3.“优秀毕业生应为2015-2016学年之前曾获评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此前已经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 

  4.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5.正在参加2015-2016学年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由校部各院系组织评优,不占用中心名额。 

  二、评选比例  

  各年度优秀学生人数由中国科学院大学以201510月在学人数为基准,按照比例核定后下达。三好学生比例不超过在学学生人数的15%三好学生标兵比例不超过在学学生人数的1%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不超过在学学生人数的2%优秀毕业生比例为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三、组织实施  

  1.“三好学生评选:按照比例核定的方式将名额分到各实验室,各实验室等额评选本实验室三好学生,并将候选名单报中心研究生部。研究生部负责核定各实验室的三好学生名额。  

  2. “优秀学生干部从中心研究生会、学生党团支部、各级班委会中评选产生,由研究生会负责组织。  

  3.“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由导师推荐、各实验室初评,比例分别为不超过本实验室在学学生人数的3%和不超过本实验室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5%。各实验室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须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实验室将候选名单报中心研究生部后,研究生部组织评选,差额确定评审结果。 

  4.初步结果在在中心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国科大备案、审批。其中,三好学生标兵还需填报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四、时间安排  

  411日前请各实验室提出三好学生名单以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标兵候选名单,研究生会提出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人:任慧敏 

  联系电话:62849161 

  电子邮件: hmren@rcees.ac.cn 

  附件:1.优秀学生评选名单报送表 

        2.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3.优秀学生推荐人数限额表 

  研究生部 

  2016331 


附件: